(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企业所得税拟实施属地预缴 将影响"总部经济" 宏观滚动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宏观滚动新闻 > 正文
 
企业所得税拟实施属地预缴 将影响"总部经济"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4月29日 09:51
席斯
    一份深刻影响“总部经济”格局的税收新规即将出台。

    国家税务总局拟定的大型企业汇总(合并)纳税管理办法以及退税办法即将发布,办法规定,成员企业须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比例初步确定为30%。

    这意味着,税收收入向总部机构所在地区转移的格局将出现变化。目前,企业所得税占地方税收的2成左右,在发达地区比例更大。

    关于汇总企业如何缴税,国税总局进行了一年的探索,开了多次全国性会议。之所以要重新规定汇总缴税办法是因为,企业在一个地方设立分公司,却不在当地纳税,这种情况令地方颇为不满,也加大了区域财力不平衡现象。

    企业反对属地预缴

    大型企业总公司多数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几个大城市。目前全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有180余家,北京市占有90余家,其中西城区38家,约占全国的20%。2006年这38家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是812亿元,占西城区国税局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的93%。这38家企业的下属二级成员企业近1300家,各级成员企业多达几万家,其大部分分布在全国各省市。

    对于现行政策,一些地方已表达了不满。

    长江航运集团在江苏占据一个港口,造船并出口,地方提供部分配套,但不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省财政经常跟他们谈,希望在江苏多少交一些税,但他们往往都会强调按照国家政策来。”江苏省国税局官员说。

    今年1月,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就曾派代表进京表达建议,希望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能在新疆交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已交的能适当提高缴纳比例。

    但是目前实行汇总缴税的企业大多希望总公司全额汇总纳税,而不用属地预缴。

    4月2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与中国税网组织的“大型企业税收管理”论坛上,十家大型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探讨汇总缴税方式,建议继续维持现有的政策进行汇总纳税,不就地预缴所得税。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公司有很大一部分费用和赔款成本,由总公司统一来核算,无法下划到各个营业机构。如果实行就地预缴政策,将造成计税所得额的不准确。

    北京市国税局局长张志勇认为,就地预缴是比较落后的一种方式。他说,如果总分机构搞就地预缴的话,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执行这么多年了,没有就地预缴的等于走回头路。

    从中国征收企业所得税开始,就批准了一批汇总缴税的中央大型企业,包括石油石化企业、银行、民航、保险公司等,后来陆续增加了多家证券公司。多年来,国税总局对这些企业均有针对性的特殊文件。

    汇总缴税政策降低了企业纳税成本,有利于大型企业集中管理。但实行汇总纳税,耗用了当地资源,留下污染和排放,税收收入却向总机构所在地区转移。

    预缴比例争议

    2006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要求各地稽查局开展大型汇缴企业税务稽征管理调研。今年3月底至4月初,国税总局在上海汇总各省调研结果,初步形成全国汇总报告。

    各省区均希望他们的调研和意见能影响属地预交比例。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说:“汇总纳税是否就地预缴,以及预缴比例多少,对地方税收收入影响非常大。”

    江苏国税局一位官员说,江苏省的意见是60%预交地方,“银行现在都是这个比例”。过去属于江苏省的扬子石化被中石化并购后,税收从100%交江苏改为60%。“现在石油石化企业利润那么高,40%就是好几个亿”。这位官员说。去年扬子石化销售额达180亿元。

    目前,大型企业汇总缴税就地预缴比例有15%、40%、60%不等。

    是否就地预缴,预缴比例应该多少,这个问题从国税总局开始调研就一直争论。据北京市国税局官员解释,根据多轮讨论,他们发现在现阶段通过财政解决各地的问题,在时间和操作上难度比较大,所以,出台一部简单的管理办法,就地预缴。而预缴比例并没有采纳地方提出的60%,而是中间值30%。

    因为就地预缴以后和当地财政利益捆在一起,所以60%的预缴比例,很容易造成超缴,但退税是个很麻烦的事情,所以比例定在了30%。这些争论使原本在2006年底计划出台的文件一直推迟到了今天还未正式露面。“文件下发后,应该是以回溯的方式从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北京市国税局官员说。

    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通常表现为分公司应税所得汇总到总公司进行纳税。

    届时,汇总缴税的不只目前的一百多家大型企业,而是包括了所有具有总分公司的企业。北京市国税局官员说,即将出台的文件很可能是具有短期效用的文件,新法实施后,应该会有新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或细则中出现,这个文件也可以说是对2008年后出台新的措施的尝试。
 
来源:经济观察报
数据载入中...
热点新闻
黄金周之"痒"
·分红和套利为市场关注 封闭式基金如何套利?
·谁是最后一个傻子? 3700点关口中金出选择题
·理财知识问答:基金红利再投资份额怎么计算?
·中纪委严查官员利用职权低价购商品房等问题
·商标申请被受理 "鸟巢"可注册安全套商标吗?
炒股赚了钱 你想做什么
     
频道精选
 新闻四月份中央及地方人事任免 央企变更一览  财经"五一"出行防范交通风险 保险购买也分"族"
 产业商品房预售制度已变成开发商的圈钱工具  国际纽约时报:中国任命新外交部长时机不寻常
 记者美食DIY大奖赛 长春钉子户房半夜被偷拆  评论专职警察护城管,谁是城管的敌人? 谈来坛趣
 传媒全国"校花"大赛十强诞生 影坛13位情色女王  资讯郭台铭被拍性爱录影 风流史细节曝光(多图)
 科教目击神农架野人(图)|"杀害"蜜蜂的真凶  娱乐高圆圆夜宿夏雨家 第三者现"雨泉恋"亮红灯
 视频沙特逮捕恐怖分子 爱沙尼亚拆除苏军纪念碑  互动导演怎样让女演员"上床" 又怎样还裙子债
财富世界
明星"第二职业"挣钱忙
好莱坞巨星片酬行情
周刊:买只金"基"过长假
吕燕:出位美女的理财路
数据载入中...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数据载入中...
搜索:
理财进行时
·
·
·
·
消费无极限
·
·
·
·
法眼观天下
·
·
·
·
·
·
财经风景线
·
·
·
·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