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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委员会的税务当局(TAXUD)向欧盟各国提示了一份有关数码相机与摄像机的关税分类的基准方案(/cgi-bin/china/news/digi/pr_digi200703210130.html)。该方案为分类解释(Explanatory notes)的追加部分,在2007年4月18~20日召开的“Custom Code Committee Tariff and Statistical Nomenclature Section”会议上被提出。
CIPA(日本相机影像设备工业会)曾预测,如果快的话对数码相机的征税会在该会议上做出决定,但实际上此次仅进行了讨论。下次会议预定于2007年7月召开。TAXUD计划届时做出决定。
以下是分类基准方案的中的定义。
【数码相机(分类号:8525 80 30)】
数码相机能够在内置内存或可更换的记录介质中随时储存静止图像。大多具有传统胶卷照相机外观,不配备折叠式取景器。
数码相机通常还能够拍摄视频。与摄像机(分类号:8525 80 91及8525 80 99)相比,数码相机在拍摄视频时,低照度环境下的性能较低,选项有限。大多数数码相机在拍摄视频时无法使用变焦。拍摄的静止图像画质高于视频。
与记录介质的容量无关,数码相机会自动在一段时间后停止摄影。超过“X”分※(拍摄低分辨率视频时长于“X”)后仍可继续拍摄视频的机型归类为摄像机(分类号:8525 80 91及8525 80 99)。
※“X”分:目前还不是具体数值,以X代替。
【摄像机(分类号:8525 80 91及8525 80 99)】
摄像机能够在内置内存或可更换的记录介质中随时存储视频。摄像机一般具有传统摄影机的外观。摄像机大多配备折叠式取景器,附有遥控器。
摄像机也能够拍摄静止图像。与数码相机(分类号:8525 80 30)相比,摄像机没有闪光灯,在拍摄视频时可以变焦。因而拍摄的视频画质高于静止图像。
欧洲委员会税务当局(TAXUD)还举出了分类范例。例如,三洋电机的“VPC-HD1”属于应该征税的摄像机,该公司的“VPC-C6”则归类为数码相机。其判断依据是“前者的画质相当于摄像机,而后者较低。主要功能方面,前者为视频拍摄,后者为静止图像拍摄”。
EICTA(欧洲信息通信消费电子技术工业协会)介绍说,为讨论关税分类而出席Custom Code Committee Tariff and Statistical Nomenclature Section会议的欧盟国家部分代表感觉测定标准还不够明确。“EICTA对这个方案并不满意。正准备向TAXUD做意见反馈”(EICTA公共事务主管Leo Baum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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