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字电视简介
数字电视是电视技术的一次革命,被各国视为新世纪的“战略技术”。它与第三代移动通信和新一代因特网一起构成了21世纪的三大信息基础设施。我国国家发改委已把数字电视列为未来5年产值愈千亿元的产业之一。
数字电视的概念最早是于20世纪80年代由欧洲率先提出的,随后欧洲、美国、日本的研发机构和企业纷纷迅速开展了数字电视技术的研发以及标准的制订,并分别于1995年、1997年和2001年制订出了数字电视标准。
数字电视的全部流程包括制作编辑、信号处理、广播传输和接收显示等几个阶段,其中所包含的技术内容非常庞杂,涵盖了信源编解码、信道传输、条件接收、中间件、流媒体技术、内容保护等多个方面,本文难以逐一论述分析。然而数字电视的核心技术可以归结为信源编码和信道编码,能够参与该领域技术研发的企业和公司一般具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另外在确定了发送端的编码技术后,接收端的解码技术也就相对确定了。
因此,本文在对数字电视专利技术进行分析时,仅对涉及核心技术的发送端编码领域的专利进行了统计:在中国专利数据库中使用了分类号结合关键词进行检索,得到专利申请4948篇,下面将以此为样本进行分析,希望对业内人士有所帮助。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在专利态势分析中难免有不当之处,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