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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电信运营商改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070313  作者:   转载出处:东北网 录入:雷
    12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黑龙江省五大电信运营商废除不平等条款,启用新协议。

  这次五大电信运营商共推出新的入网协议16份。其中中国移动1份、中国联通6份、中国网通4份、中国电信2份、中国铁通3份。新的协议比旧的协议做了较大的修改。旧的协议运营商即使在约定用户的权利和义务中都想方设法为自己免责,新的协议中则去掉霸气改免责为告知。原来的协议强调经营者权利的多,强调消费者责任的多,新的协议体现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新的协议还增加了约定的内容,“收费误差双倍返还”、“短信差错先行赔付”、“SP业务定制由客户确认”、“提供市话详单查询服务”等电信运营商最近推出的服务承诺也写入有些电信公司的协议中。为便于消费者的监督和投诉,新版的协议都统一印有通讯管理局(12300)和工商行政管理(12315)的申诉电话。

  前不久,各级工商部门集中对电信行业进行了检查,指出了电信经营中存在的“十大霸王条款”。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被国内多家媒体予以曝光,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电信运营商也受到很大的触动,立即停止使用这些格式条款,并着手修改新的协议。黑龙江省五大电信运营商经过征求集团总公司意见、听取消费者反馈、通过行业监管部门审查,终于推出了新版的入网协议。

  目前,新版的入网协议已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今年3·15开始陆续投入使用。

  电信经营十大“霸王条款”:强制服务;转嫁经营风险;强买强卖;限制消费者变更和解除合同;单方享有合同的解释权;妨碍知情权;滥用不可抗力免责;剥夺消费者的赔偿权;免除法律责任;限制消费者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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