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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空调 退市
今年距中消协在1997年推出“3·15”活动年主题已整整10个年头,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颁布14个年头,从昨天起,本报推出“3·15”维权专栏,揭秘行业内欺骗消费者的“潜规则”,商家糊弄消费者的新花招,食品贩子掺杂使假的伎俩,以及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恶劣行为曝光……
 本报讯从2000年至今,全国空调企业经过一轮一轮洗牌,包括曾经红极一时的澳柯玛、森宝、迎燕、夏芝等300余个品牌被淘汰或自行退市,目前市场存在数量相当可观的空调产品在“三包期”过后无人问津,而成为“孤儿空调”,一旦出现故障消费者便无计可施。昨天,市消协呼吁国家应尽快推出《产品责任法》,要求退市企业必须对消费者负责到底,不能一退了之。
据业内人士介绍,空调的正常寿命一般在8至10年左右,当空调使用三四年以后容易开始出现噪音大、制冷制热效果不好、耗电量大、漏氟等问题,检修和维修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因为维修服务投入大产出小,许多生产厂家和销售单位都不愿意为这些“孤儿空调”提供维修服务。
家住通州区的董女士在1999年购买了一台东宝牌空调,去年夏天发现空调不制冷,拨打了维修电话才知道,这家企业早已不复存在,售后服务无人管。董女士只好在社区里随便找一家维修店求助,可是花了200余元补氟后仍然不制冷,白白花了钱,空调变成废铁。
据市消协秘书长张明透露,家电维修需要专业队伍,由于企业退市,无人继续承担售后服务,消费者只能向“游击队”求助,由于这些从业人员大多未经过正规培训,很难一次性彻底解决问题。还有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骗钱,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呈上升趋势。
市消协消费投诉部副主任郎丹柯表示,在欧盟等国家都有专门的《产品责任法》,企业在产量达到顶峰时就要开始计提2%至5%的费用,作为质量担保金,委托第三方保管,确保企业一旦破产有足够的能力保障消费者的售后服务等权益。另外,如果发现企业没有做好已售出产品的善后工作,属于恶意破产,其股东将被追究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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