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会”上,有关政府应当对当前的高房价负责的说法再度兴起。
依我看,这或许有道理。话有两说。也有责任,也没直接责任。
说有责任,我认为有两个层面。一是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一是地方政府追求政绩方面的。
先说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
如果将政府多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进行一下回顾,我们不难发现,基本思路都是从调控房地产产业扩张,为房地产发展过热的角度展开的。如何降温?通过都是从紧缩房地产的源头入手,这似乎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一是抓土地供应量,二是抓货币供应量。然而,紧缩“银根”与“地根”的结果是,房地产楼盘供应量减少,或者有减少的预期与信息,面对被暴利激发起的购买者来说,需求并没有因此收缩,反而刺激了购买者需求紧迫度。于是,出现的结果就是,高层管理者本想进入釜底抽薪降低房价的理想“房间”,却神使鬼差地出现在房价火上加油的“房间”。一项乍看起来十分有效的举措,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引来了适得其反的后果。依我接触到的中国一些著名房地产发展商,他们都对这些政策调控房价不以为然。
中国在房地产急速发展中,积弊颇多,尤以近年来房价持续飚升为甚。在很大程度上,高房价、房地产暴利已经成为阻碍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发展陷阱”!政府也为此尽力调控,然而,以往的宏观经济政策存在着许多问题。有些条款看上去很美,但实操后,收到的效果却相却去甚远乃至南辕北辙。据新华网北京2月25日电,国务院近日召开会议听取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增加供给,引导需求,稳定价格,规范市场,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难》新浪网2006年2月26日)从“两会”传出的消息,政府进一步重申,从供需矛盾入手,着力解决居民的安居需求。这无疑是中国政府对房地产宏观调控迈出的正确一步!据建设部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283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并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265个地级以上城市制定并公布了住房建设规划。按照北京市住房建设规划,今后三年,全市将建设经济适用房1000万平方米,限价房1000万平方米;今年开工建设廉租房30万平方米。尽管廉租住房制度存在弊端很多,也已为权利资本瞄为目标,成为新的寻租场,但它还是值得期待的。
再说地方政府追求政绩方面的。
其实人人都清楚,真正深陷房地产的,是地方政府。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房地产商的建房利益与地方政府的政绩利益是一致的。这就为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结成利益共同体提供了基础。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发展上的责任,就是对土地侵蚀的责任。
我们知道,地方政府是土地的有效的一线操控者,地就是经这只实权之手卖出去的。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热心于房地产,其原因就是于它们是土地出卖中最大的受益者。首先,现行的干部考核机制与升迁机制,为地方政府大搞政绩工程提供了强劲的激励动力。“发展就是硬道理”,仅就经济建设成就来讲,GDP增长成为一项硬指标。地方经济的繁荣程度,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老百姓就业收入高低,都是地方干部的头等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