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签署补偿备忘录 被开除汉高高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汉高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徐先生擅自与其他公司签署千万元补偿备忘录,遭到就职公司的开除,因不服公司的开除决定而将其诉至法院。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该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原告徐先生要求被告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等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5年12月8日,在汉高股份有限公司就职的徐先生,以公司“亚太一区经理”身份与常州一公司签署了有关产品质量给对方公司补偿一千多万元的谅解备忘录1份,并提出了具体补偿方案,补偿价值达一千多万元。去年1月20日,汉高股份有限公司以徐先生无权签订谅解备忘录,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和公司制度为由,决定立即与徐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徐先生不服,随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徐先生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理应知道应在职权范围内或经授权才能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以维护就业单位的权益。可徐先生擅自越权签署标的高达一千多万元的谅解备忘录,已给公司带来了赔偿风险和声誉影响。其过错行为实际上已经符合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因此,公司作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无不当。对于徐先生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等请求不予支持。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富心振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