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讨论物权法:住宅用地使用权届满将自动续期
例如,物权法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解除了人民群众对其住宅在期满后的担心;又如,物权法草案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额的比例收取,减轻了人民群众进行不动产登记时的负担。
相关阅读:
·[物权法七审草案拟呈全国人大 小区公共设施有归属]
·[物权法出台期迫近 开发商加急约定小区公建产权]
·[物权法草案符合宪法 宅基地使用权维持现有政策]
·[审议物权法草案:70年后住宅用地“自动续期”]
缘何经七审? 主因有三条
姜恩柱说,一部法律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7次,这在我国立法史上确实是创记录的。之所以审议这么多次,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第一,这部法律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涉及各方面、各阶层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事关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很强,专业性也很强,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必须高度重视。
第二,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需要认真研究,特别是对如何全面准确地体现和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如何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力度、如何更好地体现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实行平等保护原则、如何全面准确地体现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如何规范现实生活中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等重大问题,需要反复深入研究和论证。
第三,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提高立法质量。在审议过程中,全文公布草案征求意见,收到了1万多件意见;召开了上百次座谈会,并召开了论证会,直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要凝聚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取得共识,这需要有个过程。
姜恩柱说,目前各方面对物权法草案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定,认识已经趋于一致,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将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决定。经过这次大会审议,物权法草案一定会更加完善。
基金份额可以质押 应收账款也可质押
姜恩柱说,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普遍改善,普遍要求切实保护他们通过辛勤劳动积累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物权法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制定物权法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
他说,物权法草案通过规定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激发他们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例如,物权法草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解除了人民群众对其住宅在期满后的担心;又如,物权法草案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额的比例收取,减轻了人民群众进行不动产登记时的负担;再如,物权法草案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担保物权制度,增加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抵押,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飞行器可以抵押,基金份额可以质押,应收账款可以质押等。
姜恩柱表示,制定物权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物权法的出台,必将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物权法草案不符宪法规定”的看法不全面
在回答有人认为物权法草案不符合宪法规定的问题时,姜恩柱说,物权法草案涉及到各种利益关系,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这样那样的意见是正常的,但认为物权法草案不符合宪法规定的看法是不全面的。
首先,实现宪法关于“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定,是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和刑法的共同任务。物权法草案从民法的角度,针对现实生活中国有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突出问题,从5个方面强化了对国有财产的保护,一是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并在草案中规定了哪些财产属于国有财产,防止因归属不明确而造成国有财产流失。二是规定:依法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三是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四是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五是规定: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宪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市场主体都处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同权利。即使不进入市场交易领域的财产,作为物权主体,无论国家、集体,还是私人,对他们的物权也都应当给予平等保护。否则,势必损害人民群众依法创造、积累财富的积极性,不利于民富国强、社会和谐。至于非法的财产,当然不受法律保护,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民法上讲平等保护,当然不是说不同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相同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这主要体现在国家宏观调控、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必须确保国有经济的控制力。而这些主要是由经济法、行政法规定的。
特别推荐
| · "三板斧"砍向房价 政协委员支招 | 新华网 | ||
| · 首钢拿下8平方公里京城最大地块 | 中国经营报 | ||
| · 观点:5年后珠三角房均价都过万 | 南方新闻网 | ||
| --------------------------------------------------- | |||
| · 专家:政府稳房价后续手段待释出 | 中新网 | ||
| · 案例:住房面积以选房凭证为准 | 新华网 | ||
| · 提案建议:经适房应该由政府建设 | 新京报 | ||
| --------------------------------------------------- | |||
| · 北京:小区未配自行车棚不许售楼 | 新华网 | ||
| · 委员呼吁:尽快出台土地规划法 | 中国证券报 | ||
| · 调查:同一别墅拥有两份房产证 | 京华时报 | ||
| 02-28 | [北京娱乐信报] | |
| 02-28 | [中国证券报] | |
| 02-28 | [中国证券报] | |
| 02-28 | [中国证券报] | |
| 02-28 | [中国证券报] |
- [北京华侨城] 物权法马上就要出台了,小区的停车位及附属设施的归属就要有明确的规定,现在停车位是谁的还不清楚,物业凭什么收?再说地面为什么不可以办卡?是逼大家下地库吧?想挣钱,得有道,钱有,想明抢,姥姥!服务跟不上,房屋有问题不解决,拿业主当软柿字捏,到最后谁都没好果子 (2007-02-28 22:00:48)
- [上林湖] ? (2007-02-28 20:14:53)
- [东湖湾] 王利明:质疑物权法源于两大误解 (2007-02-28 19:28:36)
- [上林湖] [color=#DC143C]Re:别墅终将按“落地面积”定价出售[/color] (2007-02-28 17:36:26)
- [燕京新城] 目前空地的产权问题,是否明确??“物权法出台期迫近 开发商加急约定小区公建产权”提供大家参考 (2007-02-28 17:13:00)
即时资讯 |
24小时排行榜 |
经典到让你“拍案叫绝” 拿来就可用的家 |
8130 |
不同性格的不同选择 16款睡床你选哪个? |
2858 |
“三板斧”砍向高房价 政协委员为平抑房 |
2361 |
都市人家自然享受 90平米家居的田园风格 |
2019 |
北京城区最大地块 首钢8平方公里宝地尘 |
1579 |
小心家装的“敏感区域” 春季家装要谨慎 |
1035 |
居室流行花样植物杀毒 专杀甲醛苯系物(图) |
971 |
两会政协委员称五年后珠三角难觅均价万 |
956 |
第三轮地产调控剑指地方政府 加大住房供 |
813 |
买建材要打“心理战” 家庭装修省钱全攻 |
808 |
| 大兴核心 36万起 | 区域首发产权旺铺 | 布洛城重笔曦园 |
| 泛海国际全球社区 | 别墅设计最新趋势 | 北京低价房汇总 |
| 精品二居限量发售 | 北京新开楼盘预告 | 京城90平米小户型 |
| 又一城精品特惠房 | 看京城楼盘样板间 | 走进魅力宜居社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