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滚动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财经频道 > 经济与法 > 滚动新闻 > 正文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3月03日 13:37
吴坤
    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近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总体上看,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不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意见》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意见》要求,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意见》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意见》明确,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相关辅助教材。

    《意见》要求,要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和其他学法制度。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要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意见》要求,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考试考核工作要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建设,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证。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监督,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监督激励机制,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热点新闻
     
公务接待严防"人情面子"
·以息为诱饵非法吸存202.7万 民间银行终破产
·不觉中多付冤枉钱 "刷卡族"质疑银行收超限费
·姜恩柱释疑七审物权法 认为主要缘于三因素
·女性就业遇4大歧视 新规为妇女就业保驾护航
·2007年全国反盗版第一案被查处 涉案人被刑拘
孙悦为肖像权索赔260万
     
频道精选
 新闻皖落马贪官王昭耀:我的教训验证"人为财死"  财经3000点基金为何不减仓? 万亿资金在干什么?
 产业北京房价明显上涨 五环外已达8千元/平米  国际<商业周刊>:中国股市周二大跌引出八问题
 记者美食DIY大奖赛 于丹遭男子脱衣批判(图)  评论网友说话:假如我是人大代表,我就提这个议案
 传媒美艳妖姬裸秀滑板 网络美女性感人体摄影  资讯明年神七拟搭三名航天员 将尝试太空行走
 科教聪明"援助犬"能够帮主人在ATM机上取钱(图)  娱乐分合往事揭秘 宋丹丹黄宏冰释前嫌友情长
 视频“鬼才”加里亚诺 “马帮”滞留 高速路受困  互动看明星在北京的窝 图解谁是中国第一美女
闲话法事
反腐败要学海瑞?
生日PartyK粉当美味
中国式奢侈与面子经济学
"避风塘"招牌谁能用?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搜索:
理财进行时
·
·
·
·
消费无极限
·
·
·
·
法眼观天下
·
·
·
·
·
·
财经风景线
·
·
·
·
24小时排行
·
·
·
·
·
热点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