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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海外被欠千亿 国企成主体不愿追债

news.dayoo.com   2007年02月20日 15:11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一方面,我国企业只赚取很少一部分靠劳动换取的加班费;另一方面,却又有大量的海外欠款无法收回。

  年终的账房盘点对中国企业是一个警醒:出口一个10美元的芭比娃娃,留给国内的利润只有0.3美元;出口一个79美元的MP3,利润只有1.5美元……

  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告诉记者,业内比较普遍的说法是,海外应收账款累计有1000亿美元。

  “在国有企业中往往有这样一种怪现象,很多国有企业在管理人员更替时,由于继任者担心逾期账款追不回而变为坏账,影响其政绩,宁愿继续作为应收账款挂在账上而不愿积极追收。”

  《中国经营报◎一线调查》记者宁华 叶文添 天津报道

  “佣金为追回欠款总额的45%,”高山“啪”地一声把追债委托书扔在办公桌上,一脸无奈地说,“总好过一分钱都收不回来,是吧?”

  2007年1月的一天,本报记者在高山出示的追债委托书上看到,他委托的追债者是美中资产管理公司——一家在美国注册的从事商账追收业务的公司。双方在委托书中约定,欠款被追回前,高山不必支付任何费用;追债成功后,高须支付追回欠款总额的45%作为佣金。

  高是天津某国营针织服装出口公司的总经理,从2004年8月开始,他一直在向美国CNJ贸易公司(简称美国CNJ)追讨被拖欠的65万美元货款,但迄今仍未追回分文。“2005年才知道美国CNJ已经注销了,公司老板也不知道去向。”高山说。

  债务远隔重洋,跨国追讨困难重重,无计可施的中国企业纷纷求助于商账追收机构。“目前中国企业委托我们代理的美国讨债官司已有30多个,债务总额将近1000万美元。”美中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刘海善告诉本报记者,今年3月初,他们将在上海举办首届中美追债论坛,届时将联合更多的国内企业合力美国追债。

  遭遇美国骗子公司

  据高山介绍,2002年,他们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在美国的一次展会上和美国CNJ签了一笔订单,此后,双方便开始了生意上的往来。“美国CNJ每次的订单都不大,付款都很及时。”高山说,双方陆陆续续合作了一年,相互建立起了一定的信任。

  但是,美国CNJ公司后来的一笔高达85万美元的订单却让高山的公司吃了苦头。

  高山回忆说:“2003年11月,公司收到美国CNJ开立的信用证后,发现条件之一是由他们自己提单,当时我们就提出要修改信用证,提单要全部交银行。但美国CNJ总以各种理由一直拖着未做修改,加上那位副总经理认为之前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坚持先发货给美国CNJ,于是我们分5批将85万美元的货物全部发了出去。”

  据上海某外贸公司的一位业务员介绍说,跟单信用证操作的一般流程是: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将货物装船,取得由船主签发的单据(提单、发票等);卖方将单据交给指定银行(非开证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开证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无误后付款给卖方;买方付款后获得单据,凭单取货。“先发货后付款,卖方要承担很大的风险。”上述业务员表示。

  果然,美国CNJ在结算了20万美元货款后,便以种种理由拖延余下的65万美元。“2004年,我们派人去美国CNJ催款,他们以‘和上家还没结算’为由拒绝还款。”高山说。

  2005年,高山分别委托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帮他追债,高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得到的反馈令他颇为吃惊,美国CNJ卷入了三起经济纠纷,公司在停业一段时间后被注销了。

  2006年10月,高山通过网络了解到美中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的美国追债业务,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联络上了刘海善。一个月后,美中资产管理公司传来的消息令高山喜出望外,通过美国CNJ的上家美国PSTEX集团公司,刘海善找到了已经改头换面、易地经营的美国CNJ公司,并将之起诉到了美国的法庭。

  追债商业链

  “成立追债公司纯属偶然。”曾是华东政法学院教师的刘海善告诉本报记者,他在美国做生意期间,发现一些美国公司利用中国企业不熟悉美国法律的弱点,钻法律的空子,蓄意逃避应支付给中国企业的货款。

  2006年4月,美国接连爆出了3起标的均超过1亿美元的公司破产案,每起案件的债权人都有中国企业,这触发了刘海善代理越洋追债的念头。不久,刘便设立了美中资产管理公司,邀请美国律师事务所一起组建中美追债律师团。

  据悉,中美追债律师团已吸引了美国6家律师事务所加入,目前只接受标的10万美元以上的追债委托。为了合理配置资源,他们将根据债务的多少和案情的复杂程度,由不同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来受理追债案。

  专家指出,由于中美两国之间目前还没有在债务追讨方面签订相互认可和制约的司法行政协议书,因此,如果中国企业在国内起诉美国欠款企业并胜诉,其结果并不会被美国的法院认可。中美两国的经济仲裁委员会曾签署过相互认可和制约的外国仲裁条约,但中国仲裁机构的裁定,仍需委托美国律师在美申请生效或强制执行。“美国律师的费用高达350美元~400美元/小时。这么高昂的费用是国内追债企业无法承受的。”刘海善说。

  “为了打消中国企业的顾虑,我们采用不成功不收费的模式。”刘海善说,一旦接案,在美国的调查、起诉等所有前期费用全部由律师垫付,国内企业只有在欠款被追回的情况下才需要按约定的比例支付佣金。佣金的比例通常是追回欠款总额的30%~50%。

  目前,中美追债律师团正在开打的美国追债官司有30多桩,委托方全是国内的出口企业,债务总额将近1000万美元。

  “跨国追债是一块肥肉,利润很大。”刘海善并不讳言通过帮助中国企业追债,他今后可能获得巨大收益,不过,眼下他要考虑的并不是分享收益,而是如何尽快扩大业务规模。

  1月30日,刘海善在美国致电本报记者说,美中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浦东分会合作,会同上海、北京等地的律师事务所,组建中国出口美国企业法律保障同盟,将为更多的对美出口企业提供美国追债服务。

  联手追击“洋老赖”

  如果追回了65万美元欠款,仅佣金就要付出29万多美元。尽管代价不菲,高山仍要做这单看来并不划算的“讨债生意”,“追不回来只能作挂账处理,通过追债公司如能追回一半也行。”

  高山的遭遇并不是孤例,海外欠款难以回收一直是困扰国内企业的难题。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指出,国内企业最早集中反映海外坏账问题是在1991年,“当年我们和美国征信机构邓白氏公司召开了一次‘国际商账追收研讨会’,会后接到了国内企业100多个海外追款委托。”

  美中贸易专家何伟文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中国企业海外追债成功率比较低,一方面是不熟悉国外的法律,另一方面是因为单个企业追债的力度有限。何曾于1997年~2003年先后任驻旧金山、纽约总领馆商务参赞,他建议国内企业通过专业商账追收机构联合起来追讨海外账款。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士指出,他们在受理的海外欠款案件中,发现过多起国内不同地区的几家出口企业被同一个境外买家恶意拖欠货款,表明企业间的信息交流和信用风险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一些美国公司的行骗手段简直可以编一本骗术大全。”刘海善说,骗子公司常用的手段主要有3种:先下小订单并及时付款获得国内企业的信任,再下大订单骗取国内企业先发货后付款;利用中国企业不熟悉美国法律条款的弱点,钻法律漏洞侵占货物;设立空壳公司,骗取中国公司的货物。

  “目前很多企业并不重视海外追债,宁愿吃哑巴亏。”刘海善说。

  刘的担忧不无道理。今年3月初将在上海举行的“中美追债论坛”,原本是定于2006年11月在华东政法学院举行的,据负责该论坛会务问题咨询的林智宇说,论坛被推迟的原因是美国方面的律师行程没有协调好。

  “律师行程问题是一个方面,推迟会期也是无奈之举,原计划有100家企业参加,但当时只有18家报名,远远低于我们的预期。”刘海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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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sh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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