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D音响组合被归为收音机,无法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
“我们每年的出口是2000多万美金,少4个点,一年就是800多万人民币的损失。”
从2006年11月18日至今,广东某音响组合产品企业分管研发的总经理王先生一直为其公司DVD音响组合的出口退税问题奔走求助,但至今未果。在此期间,王先生发现因为出口商品编码的事,受损的不止其一家公司,涉及了音响行业众多厂家。
刚要享受17%的出口退税,海关要求更改编码
2006年11月18日,王先生所在的公司向深圳大鹏海关申报出口一批DVD音响组合(DVD、卡座、收音、功放组合机)产品时受阻,大鹏海关查货时怀疑申报的货物与商品编码8521901290不符于11月底致函中山海关通关科重新确定归类。12月4日,中山海关通关科初步认定:1、DVD音响组合/带卡式,DVD功能、卡式收录音功能是一个整体的,归入85273100(其他收录(放)音组合机)类。2、DVD音响组合/带收音功能,主机分为DVD层、功放层,是分层的,归入85273900(其他收音机)类。
“海关的归类不合理。”王先生提出异议,在其上报给海关的申诉材料中表示:我公司主要生产各种DVD音响组合,在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手册时,确认此类产品的商品编码是8521901290,该商品编码在海关《商品综合分类表》中的解释是“其他数字化视频光盘(DVD)播放机(不论是否装有高频调谐放大器)”。自我公司开始出口DVD组合产品时就一直采用该编码,海关对此无异议。
王先生所在的公司与海关在商品编码问题上的较真背后是争取4%的优惠出口退税率。2006年9月15号,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又称139号文件),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由13%调高到17%,其中包括8521901290类商品,被认为是对国内DVD产品生产厂家的有益举措。然而,王先生所在公司的DVD音响组合产品现在被海关归为收音机类,只能按13%退税,无法享受调高的出口退税。
“我公司DVD音响组合均是以DVD为主要和基本功能进行销售和实际使用的,收(录)音功能的成本不到总成本的5%。现在的手机都附带MP3和相机功能,难道归为MP3或相机类?”王先生据理力争。中山海关依据深圳大鹏海关通关科的答复是:“我们是按照海关内部一个文件《协调制度商品归类技术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报告》做出的结论。”
“但我们查不到这个报告的内容。出这个报告的会议大约是2001年开的,当时还没有太多的DVD组合产品呢。”王先生说。
记者拨通中山海关通关科电话,值班的负责人向记者强调:“出口商品分类是个很复杂的技术问题,在电话里讲不清。”
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也在与该音响企业沟通,搜集相关资料,向上级单位呈报。“如果企业有异议还可以继续向海关申诉。”该负责人说。
“虽然海关说我们可以翻案,但现在还是得先改了编码出口,每天都有货走。这样下去,将对我公司以后DVD出口产品退税带来很大损失。”上述音响企业负责出口业务的关女士透露,因为改编码,手册、放行单、通行单等等都得改,很繁琐。
“说实话,刨去专利费等费用,有的企业能挣到4个点的利润就不错了。”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秘书长李晓鸿透露,由于归类问题,音响业利益受损的企业不在少数。
“照这样下去,但求能持平,保证工厂正常开工,工人能开工资就不错了。”王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