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日前宣称:从2007年3月1日起,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而且一定要符合ATSC(美国先进电视系统委员会数字电视标准)技术规范。由于必须安装符合美国ATSC标准的数字调节器,而这个数字调节器中含有很多美国公司甚至美国ATSC协会的技术专利。这意味着,我国出口美国的彩电将必须向相关专利权人交纳专利费,每台彩电征收的总额达20—30美元。
接踵而至的是欧洲的DVB-T专利征收联盟。这是欧洲现行的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组织,它的主要矛头对准了数字电视的机顶盒,要价是每台2—3美元。去年我国生产的机顶盒有近70%出口到国外,其中主要是应用DVB-S和DVB-T标准的产品,相关产品销售量已超过1000万台。
这不仅让人们想起我国DVD产业没落的事件,也是起因于专利费,而且,是在国际市场正要红火起来的2002年。两个产业,两个专利费故事。它们有相似的开头,希望有不同的结尾。
■收费清单
每台彩电涉费约23美元
美国ATSC标准对彩电企业的专利费到底有多少,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数字。一位业内人士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美国ATSC标准涉及专利费每台彩电共计23美元左右。收费清单如下:
汤姆逊公司拥有18件核心专利技术,这18件专利大部分被美国ATSC采纳为标准,制造商需要为这部分专利技术交纳每台3美元—5美元的专利费。
Intel公司HDCP数字内容保护专利技术,每年收取约15000美元的入门费。
日立、东芝、松下等7个企业联合体的数字接口专利(HDMI)技术,每年收取10000美元的入门费。
索尼数字接口POD模块技术,有4件主要的专利技术,收费为每台600日元+净售价的2%%。
杜比公司的音频AAC技术,拥有220件核心专利技术,收费为每台2美元左右。
日本Funai拥有500件数字电视核心技术,收费不详,估计每台2美元左右。
MPEG—LA的MPEG—2的视频压缩技术,涉及795件核心专利技术,每台收费2.5美元(24个专利人,57个国家持有)。
美国Lucent公司ATSC技术,收费为每台1美元。
美国Zenith公司V—chip技术,收费为每台2.5美元,该公司正在跟日、韩、美等国的彩电制造商诉讼。
加拿大TRI—Vision公司V—chip技术,收费为每台1.25美元,此专利是模拟电视和数字电视都需要的技术,其专利费在模拟时代就已开始收取。11.CUARDIAMEDIA公司的V—chip技术,收费为每台1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