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政策将引导房地产开发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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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东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在办公室一直思考着这个问题:“土地增值税开始清算后,明年项目的定价怎么弄?利润控制在哪个幅度比较合适?”
2007年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打响了2007年房地产业调控的第一炮。给这声“惊雷”打懵的,首当其冲的是证券市场上的房地产股票。
闷棍之下,房地产股这个昔日人见人爱的“香饽饽”,刹时成了人见人弃的“烫手山芋”。
《通知》发布当天,万科A、华侨城、金地集团、招商地产等龙头房地产股票率先跌停,位于上海的浦东金桥、陆家嘴、金融街等持有经营性物业的地产股也同样跌停。两市共有29只房地产(A、B)股票收市被砸到跌停板上。直接导致该日中信房地产股指数暴跌145.49点,跌幅达到8.22%。
土地增值税2月1日开始清算了。开发商路该走向何方?南京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个开发商发现,房地产开发的未来之路可能有四种“走法”。
预测一:降低利润房价适度调低
钱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老总认为,目前,媒体都在讨论土地增值税是否“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会不会将税费转嫁给消费者,间接抬高房价。但是,细心研究土地增值税后,就会发现,为了少交税,开发商也许会适度降低房价,控制利润,将增值额“卡”在一个临界点上,用足政策。
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可能根本就算不出来这个数目是多少。在这种情况,可能有些楼盘会在简单计算后,对房价稍微降价以求快卖。因为如果利润过高,达到200%的利润率的话,就要交60%的增值税了。那开发商会认为,既然如此还不如少赚点利润,回馈自己的顾客更好。但是,这种情况只能发生在普通住宅上面。
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还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地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百分之二十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而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有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从这方面解读土地增值税的话,记者发现只要开发商披上了“普通住宅”外套,那完全有可能免征土地增值税。因为各类成本加上去的话,普通住宅的毛利润只要不超过40%,都有可能享受这种免征优惠。
这同时也意味着,以往靠囤地或靠倒卖土地为生的地产商将面临大的挑战,地产行业竞争已经从资源层面转化到资本层面。
预测二:大幅提高房价造超高利润豪宅
采访中,城东一位开发商认为,如同征收个税,采取累进税率,从5%-45%不等。只要月收入超过10万元,不管是10万,还是100万,个人所得税统一征收45%,那么,土地增值税在征收时也有此类特征。
按照国务院1993年的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从30%-50%不等。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超过200%部分,税率为60%。
开发商可以将增值额,远远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专门做高档住宅。在南京,首套千万豪宅已经成交,说明这部分消费人群还是存在的,开发商完全有信心来做此类项目。
预测三:开发商先开发再做房东
“在此次清算通知中,商业项目只要开发商销售不超过85%,无论是自己持有还是大量出租,由于产权人没有改变,开发商在这个阶段都不需要交土地增值税。”仔细读完土地增值税后,南京大学房地产信息研究中心葛扬教授认为,开发商今后很有可能调头,多拿商业项目,自己持有出租,这样可以不用交土地增值税了。如果南京开发商从这点来解读,很有可能会“弃住从商”,将南京尚未成熟的商业地产炒热,在这些产业上挖一杯羹。也有专家认为,除了商业地产项目,其实开发商也可以把开发的住宅办成自有产权,然后用于出租。这样的事例,在南方以及香港就有。
预测四:装修房可能迎来“春天”
土地增值税即将开征将进一步压缩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抬高房地产市场的进入门槛。近年来,各地土地大幅度的升值,此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对开发商带来的成本压力是无疑的。开发商也坦言,一旦正式开始执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办法,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可能遭遇较大的税赋压力。
不过,在遭遇压力的同时,已有开发商表示,就政策谈政策,可能在装修方面有所“突破”。根据《通知》,装修房的装修费可计为扣除项目予以扣除,这将促使装修房成为未来的一种趋势,一方面装修房可获得额外的装修利润,另一方面由于土地增值税是看增值额占扣除费用的比例累进征收的,装修成本计入扣除项目后自然会导致纳税额的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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