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1月29日,新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揭开神秘面纱正式对外公布,该办法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
随后,国资委将在3月份和包括六大运营商老总在内的的159家央企负责人分别签订业绩目标责任书,并以此作为对央企负责人进行第二任期考核的基本依据。
一位运营商高层对记者表示,责任书中具体指标是由集团负责人提交,经国资委审核认可后确定的。
避免唯数字论
从去年12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强调新考核将更加侧重行业指标开始,到不久前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有关中央企业负责人第一任期业绩考核总结和第二任期考核办法实施的讨论层出不穷。
此次国资委给出的答案是,将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结合起来的新考核制度,更具科学性和说服力。把业绩作为央企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以此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也充分体现了国有资产监管思路和举措的重大进步。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表示,促进央企健全“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考核工作机制,可以引导那些有实力的央企争做行业标杆,让那些有管理才能和经营能力的央企负责人脱颖而出。
在施行新的《暂行办法》时,国资委反复强调,必须促进中央企业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尽快构建起与之相适应的新型业绩考核制度。
国资委还着重强调,要逐步建立健全央企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相对完善的董事会,来实现对央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对那些列入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且外部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二分之一的央企,国资委可以授权企业董事会负责考核经理人员。这应当是一个必然趋势,但在推进这一变化过程中,仍需避免央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陷入“唯数字论”。
考核之新
“新型业绩考核制度”新在哪里?这里所谈的业绩考核,不只是包括央企的经营额、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等关键数据。据记者了解的情况,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着重强调:考核目标值的确定要与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相结合;增强央企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值的内在动力;在突出纵向比较的同时,引入横向对标的理念。
正如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所言,中央企业要掌握并运用国际、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这“两把尺子”,把自己与自己“纵向比”同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横向比”结合起来,通过对标找出差距,不断提升业绩水平。
国资委业绩考核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到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所谓新型业绩考核制度,就是既要让他们敢于追求任期内闪亮的经营数字,又要让他们有长远发展眼光,不断增强央企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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