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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靠作坊翻新产品销售8年?
近日,一篇题为《LG靠作坊翻新产品销售8年》(报料者被媒体称为“李先生”)的帖子在网络上流传甚广。该帖图文并茂地阐述了LG电子的中国员工或合作者自曝LG电子从1998年开始,一直在全国范围内秘密进行大规模的小作坊式翻修,将残次品翻新后当新品出售。
据了解,此帖最早出自国内某IT行业网站。该帖自称是一群LG电子的中国员工或合作者,自发成立了名为“揭批LG联盟”的组织,主动向相关媒体披露LG公司在产品质量生产和售后服务上的诸多“黑幕”。
该帖中提供了多张与LG公司有关联的维修单据图片,令人不得不怀疑这可能是一起家电版“哈根达斯出身小作坊”事件。
该帖表示,据“揭批LG联盟”透露,LG电子从98年开始,在长达8年的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秘密的、大规模的小作坊式翻修,其拼装出来的LG产品包括等离子电视、液晶显示器、空调、微波炉等LG在华销售的大部分产品。
根据中国电子产品行业的“三包”规定,各厂商在产品销售后一定期限内对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必须接受。一般换退回来的产品会被拿回生产厂家进行严格测试并维修,或者低价内部处理,或打上翻修标签再次销售。该帖称,LG电子将这些退货产品拿到分散在各地的小作坊进行翻修,翻修出的产品全部作为新品重新投入市场。
该帖还将其位于上海某个“面积狭小、环境潮湿、LG包装箱杂七杂八摆放”店铺的照片曝光,称这是LG公司在中国众多翻修作坊中的一个。该帖称,LG各个厂商长期为全国几十个类似的翻修作坊提供包装、铭牌、合格证、3C标志、外壳等所有造假材料,以进行直接翻新,并冒充新机再次进入商场销售。并称每年进入市场的翻修产品数量高达几十万台。
为了证明上述说法,该帖提供了多张单据图片,这些单据属于一家叫上海添辰的公司,其为南京LG同创彩色显示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仓储、维修、包装等服务,并获取相应费用。该帖称,这些翻新作坊请的都不是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水平良萎不齐。而出面开设这些作坊的则是前LG韩国籍员工,翻修的配件和包装等均是由LG各地工厂提供,也可以得到一定保修,可以说体制上不属于LG公司,但客观上这些作坊一直在为LG中国公司售后体系服务。[全文]
LG电子:信息严重与事实不符 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随后,LG电子发表声明,称对当事人提供不实信息的行为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声明也承认:“LG电子过去确实通过特约维修站,更换了部分产品的外包装,有些作业是在环境不是很理想的情况下完成的,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我们承认,我们在管理上是有责任的。”
LG电子在声明中称,在报道中多次提到的、提供信息的“李先生”曾经是LG电子上海地区某特约维修店的负责人。因其本人存在违规操作,LG电子于2005年10月终止了与其的合作。他向媒体提供的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和夸大,LG电子将保留对此事件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针对报料人提供的“LG电视当碰到高压电时容易引发火灾”等信息,声明表示其出厂的电视在正常电压下使用不存在火灾隐患。针对报料人提供的“LG电视当碰到高压电时容易引发火灾”等信息,LG电子发表的声明中称到:LG电子在2003年前出厂的电视产品均装有压敏电阻,在实际使用中,LG电子发现由于电视使用环境不同,电压稳定情况也各不相同。为了避免产品在恶劣的环境下(包括电压超过正常水平)发生事故,LG电子特意为客户实施了保养,在压敏电阻上增加了保护帽,使此部件的耐压达到400V,大大提高了安全使用率。对于2003年后出厂的电视包括平板电视,LG电子在电源电压耐压都提高了其耐压标准。
LG电子宣传部韩雪飞表示,LG电子已要求各地维修站免费为用户电视机增加保护帽,实施保养。[全文]
报料人:愿与LG电子在法庭上当面对质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联系到了LG电子最新声明中声称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报料人“李先生”。他表示,他本人及“揭批LG联盟”在网络上的发帖内容完全属实,并掌握有大量的证据,愿意为此事在法庭与LG电子当面对质。他直言,LG电子的声明内容在避重就轻,并未解释清楚有关“作坊翻新”及“存在火灾隐患的”关键内容。对于“李先生”对声明的几点质疑,LG电子未做回应。
“李先生”昨日表示,他手头上有大量的照片和DV证据可证明在LG电子的原“小作坊”内,有大量的电烙铁、焊枪、铭牌(机器的身份证有出厂日期等)等工具。他反问道,换外包装需要重新贴产品背后的铭牌吗?需要用电烙铁、焊枪等维修工具吗?
在LG电子的声明中,提到了“李先生”曾经是LG电子上海地区某特约维修店的负责人,因被LG电子终止合作而故意恶意中伤。“李先生”澄清称,所谓的“李先生”实际上是一个叫作“揭批LG联盟”的群体,其全都由LG电子的中国员工或合作者组成。由于在日常维修过程中了解到一些外人难知的“内幕”,便自发组织起来向相关的媒体反映。他本人姓张,是该联盟的负责人。
张先生报料称,LG电子内部的火灾统计报告上已经明确说明了04年、05年空调、电视机、微波炉、冰箱、洗衣机、显示器、双门冰箱发生事故的数量,但该公司一直未能将情况如实向外界公布,更妄谈对相应产品进行召回处理了,这也同时证明了LG声明中“本公司出厂的电视在正常电压下使用不存在火灾隐患”的说法过于武断。张先生称,他手头上就有LG电子内部的火灾统计报告,必要时可拿出来作为他的证物。
对于张先生的质疑,LG公司表示,该公司目前对此事件的态度非常明确,并已经在声明中体现。一方面,“‘李先生’向媒体提供的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和夸大,是对LG电子的恶意中伤行为,对LG电子造成严重侵害。”同时,LG电子将保留对此事件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对于LG电子欲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一事,张先生昨日表示,非常愿意与LG电子对簿公堂,称“只有将事情摆在阳光下,才能验证出谁对谁错”。张先生非常肯定的表示,他目前掌握的证据,完全能帮自己打赢可能存在的官司。[全文]
业内人士:“作坊翻新”是业内潜规则
业内一位负责家电公司电视业务的经理向记者透露:“据我所知,国内还有很多企业在做和LG电子类似的‘翻新’。”当记者问及家电企业更换的是否仅限于外包装时,这位经理仅表示:“那就不得而知了。”
LG电子中国公司宣传部韩雪飞对记者表示,外包装指的是包装产品的纸箱等,不涉及产品本身。更换外包装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但这次事件也暴露了LG电子在之前的管理上的确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善。目前,该公司已经停止了上述“作坊翻新”。
但上述的那位经理则表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的货物必须返回公司注册地进行外包装等处理,不允许企业在非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在产品重新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后,方可重新进入流通领域。
但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对记者表示,如不涉嫌产品本身,而只是更换外包装并不算欺诈消费者,但如产品本身更换就是明显的以旧充新,即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这位经理还强调,由于对受损产品返回注册地处理要增加很多费用和成本,目前在我国,很多家电企业都采取类似于LG电子的处理方式进行“作坊翻新”。
此外,一外资家电企业员工也向记者透露,企业在指定维修站更换外包装是很普遍的事情。产品包装非常讲究,连包装袋都是有规定的,销售公司没有对受损货物进行更换的能力,但维修点可能有更换所需的包装袋等。[全文]
评论:翻新事件变成“罗生门” 谁能告诉我们真相
“LG在华售翻新产品长达8年”的报道,两周前就已经在某家电网刊出,此后,事件持续发酵。对上述报道,在长达两周的时间里,LG选择了沉默。最近,事件出现了新变化,LG站出来,将事件导向了“罗生门”。
LG公关公司的说法如下:这一事件是两家合伙“敲诈”LG。这两家一家是北京家电网站,另一家是原LG在上海的售后维修代理公司。两家之所以合伙“敲诈”LG,是因为双方有共同的利益:原LG在上海的售后维修代理公司由于业务问题被LG提出解约,而北京这家家电网站提出的活动合作遭到LG拒绝。
事件的演进很有点“中国式危机公关处理方式”——制造罗生门——将事件演变为各说各话的难解谜题。
其实,制造罗生门的路线图也有章可循:在演艺圈,如果某导演被爆料“潜规则”了某女演员,导演一般说“喝醉了”;在比赛中输了,往往会说裁判“有猫腻”;企业被曝光,多半会说媒体“敲诈”……
回到“LG在华售翻新产品长达8年”的报道上来。在这一事件中,我们看到了爆料方公布出来的证据,也看到了LG略显“苍白”的回击。
其实,如果真是“敲诈”,用得着沉默两个星期?也用不着找什么理由,直接去法院告它才对。在这点上,LG还不如国内某些导演理直气壮呢。
当然,除了诉讼,LG还有其他办法,比如,把返修产品如何处理公开说明,在说明的同时摆出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充分说明,我相信LG是有办法解释清楚的。
LG的这种“翻修产品当新产品买”,据业内人士说,是行业“潜规则”,是不是笔者不得而知。打破这种“潜规则”,还要寄希望于国家透明规则的建立,诸如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返修产品规范的处置制度。
当事双方尽管自说自话,老百姓欢迎“爆料”,爱听“争论”,不会受困“罗生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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