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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资金监管全面实行 房产中介进一步洗牌
2007-1-26 13:21

  本报讯 (记者赵丽萍)1月22日,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后,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房产买方应将资金存入或转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下的子账户。市场人士认为此次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全面实行,将会为房地产经纪行业带来进一步的洗牌。

  我爱我家经纪公司副总经理胡景晖认为,这次的行业洗牌与以往洗掉中、小中介公司将会有所不同,部分中等规模、甚至较大型规模的房屋中介机构将有可能受到该政策的影响与冲击,从而淡出市场。另外,该政策的出台,能够使房地产经纪行业回归其本来面目。就目前国内现有房产中介机构来说,部分房产中介打着“低价过户”、“免费过户”等牌子,将房产中介当成一种融资工具来使用,实际上歪曲了房产中介的正常功能及发展的方向。此次资金监管的实施,将会有利于房产中介回归其本质。

  专家指出,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要到真正的落实还需要一段时期的过渡,主要是因为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所发布的这个政策,在全国各地实施时,地方政府很有可能进一步出台细则细化和完善该政策。与此同时,北京各中介机构对于原有的交易流程、服务规范、买卖合同等也需要时间进行修改和调整,估计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两个月以上的过渡时期。
  
     《京华时报》 ( 2007-01-26 第106版 )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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