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不合时宜
■ 周义兴 国家税务总局在目前情况下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时机把握上未必妥当。某些分析人士认为征收土地增值税不会直接影响房价亦存偏颇。在一般市场条件下,也就是说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里,也许税收对商品与服务的价格影响的确不大,商家自会出于自身市场利益与竞争的需要,而对税收自行加以消化。可在房地产市场就不同了。
我们且不论现有国内房地产市场不具充分竞争环境,单就商品房自身特性看,由于不像其它商品那样具有流动性,因而在一定区域内其供应量总是有限的,加上现在国内、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住房需求旺盛,在此前提下,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家很可能会把相关税收转嫁到买房人身上。
从现代社会行政要求来看,任何一种行政决定与政策实行,都应符合有利于社会公共,追求公众福利最大化。在目前情况下,还有不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买不起房子,住房保障制度也还很不到位,眼下急于征收土地增值税,一旦引起房价上涨,势必就会使相关弱势群体居住状况更趋恶化。
综上所述,从市场环境以及社会公平角度来看,目前并非开征土地增值税的最好时机。 《国际金融报》 ( 2007-01-18 第06版 )
土地增值税值得期待
■ 鲁蒙 国税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以扭转目前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现状。房地产业内表示,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将增加。
近年来,宏观调控大计接踵而至,但却没能阻止房价攀升,为此,我们也没有理由把抑制房价之重任交由土地增值税来完成。事实上,正如业内人士分析,该税种的正式开征只是压缩开发商的利润空间,对房价不会有直接影响——除非一些不法商人,利用普通民众对房价生成机制的一知半解而浑水摸鱼,把土地增值税加入到房价成本中大肆宣传,混淆视听,乘机哄抬价格渔利。而这正是广大网友担心“羊毛永远不会出在猪身上”的理由。
尽管土地增值税不能完成抑制房价的使命,但此1993年出台的税种毕竟还是值得期待的:
首先,随着经济持续繁荣,以及城市化步伐加快,土地增值惊人。于是,不少开发商都在圈地囤地。尽管国家规定拿到地后两年内不开发,国家有权收回,但由于一些开发商和地方政府的亲密关系,这一规定执行情况并不完满。而一旦强制征收土地增值税,不但影响开发商的收益预期,而且会对开发商的资金链产生压力,这将逼迫他们加大开发力度,增加房源,一定程度上改善供求关系。
其次,看看这几年形形色色的富豪榜,地产商毫无争议地占据主流位置。地产商火箭般的暴富速度已经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民众不满的导火索。如果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进行全面清算的规定得到真正实施,那么国家的钱袋子将更加饱满。
当然,这笔增加的税收该如何支配,需要进行认真盘算。笔者建议将这笔土地增值税专收专用,用以补贴国民买房。因为保障“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职责,眼下因房价过高而导致的焦虑和烦躁已成为大批民众普遍心理,为此,必须下大力气对此问题进行解决。 《国际金融报》 ( 2007-01-18 第06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