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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协力挺家电比较试验 回击家电协会质疑--家电--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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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质协力挺家电比较试验 回击家电协会质疑
  2007年01月17日14:37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质量协会只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这一点看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知道了,其他人无权指责。”昨天,在家电行业协会炮轰质量协会的新闻见诸报端之后,中国质量协会一位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道。此前一天由家电协会掀起的这场口水战经过24小时酝酿之后,终于发酵。

  昨天,中国质量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了一条名为《2006白色家电性能比较试验的几点说明》的消息,在这条消息中,对中国家电协会此前一天提出的种种质疑,质量协会都逐条进行驳斥。

  “比较试验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目的是在当今市场各种商品琳琅满目的情况下,提供充分客观的产品信息,帮助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核心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特殊需要的产品。”中国质量协会在《说明》中表示,从国内市场情况看,各种产品在宣传自己的功能时,有的是炒概念,有的夸大自己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所以开展比较试验或者类似活动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是非常有意义的。在说明中,中质协一再强调,比较试验的显著特征是不同于行政的监督抽查,不具备强制性,不判定产品合格或不合格。不仅如此,中质协还将“比较试验”程序也进行了详细介绍。

  “比较试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为使消费者获得充分客观的产品信息而开展的一项活动。”在中质协相关人士看来,家电协会仅仅依据产品质量法就判定质量协会评测产品违法是错误的。因为作为国家法定的消费者组织,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中国质量协会可以对商品进行抽查,有权利对抽查的电器评测结果进行发布。

  【新闻回放】

  本月15日,中国家电协会表示,全面质疑中国质量协会等单位发布的部分白色家电的“比较试验”的主体、程序和结果。

  家电协会质疑了发布方的星级判定方法,认为国家对冰箱和洗衣机的标准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说,星级判定并非公正科学的态度被抽的样品和试验结果也应该让企业确认,但是此次发布方在企业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媒体公布结果。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责任编辑:杨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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