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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家电类仍是商品类的申诉热点
2007年1月15日14时6分  来源:江苏商报 作者:王薇
  记者日前从省工商局了解到,2006年1~12月份,全省各级12315中心共接到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312702件。其中咨询253891件,占总数81.2%;申诉41755件,占总数13.4%;举报17056件,占总数5.4%。在依法受理的41755件申诉案件中,已处理33543件,调解成功3004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94.32万元,为消费者争取加倍赔偿83万元。

  商报记者了解到,家用电子电器类仍是商品类的申诉热点,本月共12987件,占商品类申诉的45%。突出问题仍表现在通讯器材、空调器和电视机的质量上,分别为5568件、1888和1019件,占商品类申诉量的19%、6.5%和3.5%。

  从被申诉的商品品牌看,占前四位的均为手机等通讯器材。主要问题是产品质量不稳定,相关检测手段跟不上,消费者维权困难。如手机内屏开裂,商家认为是消费者人为损坏,但检测机构又无标准检测;不履行三包规定的义务,或有意拖延处理。如不提供备用机、换机后七天内退机要收折旧费、维修不填写记录等;售后服务不规范,检测时间过长,大多表现为维修部不出具修理记录单,有的则没有维修点。

  据悉,2006年全年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54件,案件总值为833.12万元,没收金额13.44万元,罚款金额为263.1万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81件,案件总值为1084.66万元,没收金额14.34万元,罚款金额为41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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