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 新闻中心
 
您好!您现在的位置: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 → 正文
 
南昌:07年起公积金缴存不得超过12%
2007-1-9 08:51
记者林繁晶


    新华网南昌1月8日专电   从今年起,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有所调整,最高不得超过单位、个人各12%。这是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调整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纠正个别单位超高缴存比例的现象。

    据了解,去年10月30日,江西省政府在关于南昌市政府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中,同意南昌市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超过南昌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单位可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到1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田嫣
 
 
相关新闻
查询
字号 】 【关闭窗口
 
【留言区】
 
【热门评论文章】
更多>>
  标题:
 
匿名发表: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
 
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
 
起的法律责任。
*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
 
网站内转载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