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童家松 通讯员 杨丹)为适应国家宏观调控需要,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常州城镇土地使用税新税额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自本月起正式实行。
据介绍,目前该市土地使用税主要对内资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征收。此次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旨在通过税收杠杆调控土地使用,防止固定资产投资过快、乱占滥用土地的现象发生,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根据新出台的税额标准,市区(含武进)境内各等级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年税额标准分别为:一等8元/平方米,二等6元/平方米,三等4元/平方米。金坛为:一等5元/平方米,二等3元/平方米,三等2元/平方米。溧阳为:一等5元/平方米,二等3元/平方米。
市区(含武进区)各等级土地的具体划分范围为:一等,北至沪宁铁路,东至丽华北路,南至原京杭运河,西至龙江路;二等,天宁区、钟楼区行政区域内除一等土地外的所有土地,戚墅堰区,新北区(北至沪宁高速公路,西至龙江路),武进区(湖塘镇,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武进开发区范围内的所有土地)。三等为市区(含武进区)境内除一、二等土地外其他地区。金坛、溧阳境内的各等级土地具体范围由各辖市政府确定。 《江南时报》 ( 2007-01-08 第18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