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销活动中,擅自约定单方享有活动解释权,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对消费者的承诺,南平光泽某家电商场近日被处罚。
经查,某某集团与该家电商场于9月15日至17日,在光泽向光泽县消费者散发宣传单3000余份。宣传单上均标明“所有旧冰箱换海信冰箱一律折价400元,本活动解释权归某某集团所有”等内容。9月17日,消费者陈某将一台功率为80W的冰箱“以旧换新”,但该商场却称功率80W的冰箱只折价300元,只有功率达到120W的才能折价400元,并以活动解释权归某某集团所有为由,拒绝换新。
工商称,家电商场所散发的宣传单,内容已明确具体化,构成了合同法意义上的要约。擅自约定单方享有活动解释权,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免责。工商遂依法责令家电商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处罚款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