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6年,中外彩电对决出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鲜明对比:以索尼、厦普、松下、LG、三星为首的洋品牌争相大打价格战,争当低价王,而以康佳为首的国产品牌则纷纷打起了技术战,争当价值王!20年来,中外彩电终于出现了引人注目的品牌错位,洋品牌在丧失技术优势之际转而大打价格战,而以康佳为首的国产品牌在告别低价营销后也转而在技
术与品质上获得超强的领袖实力!随着全球消费电子市场的快速发展和3c融合趋势的加快,特别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下,康佳等中国彩电军团正在完成从制造到创造,从价格到技术,从模仿到创新,从国内到国际,从追随到领先的“惊险一跳”!2006年也被誉为中国彩电业价值经营的“康佳时代”!]
第一篇:“起因篇”之“勾践剑”
中国彩电为什么必须价值经营?
“中国彩电为什么必须走价值经营之路?”中国家电研究院专家对记者称:中国彩电长期习惯于价格战与规模战,虽然中国彩电业的规模做到全球第一,但是,中国彩电业全行业的利润之和还比不上日本索尼一家在中国的10亿元利润,这说明传统的“拚规模、拚资源、拚成本”的做法只能让中国彩电“做大”,但离“做强”的目标还差得远!值得庆幸的是,像康佳、海尔、联想、华为等长期专注于品质战、技术战与创新战的领袖型企业,已经先行一步,在价值经营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说明中国企业抛弃价格战,转向价值战,不仅行得通,而且完全可以行得久!
中国彩电惨遭专利大劫
“价值经营既是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从彩电大国到彩电强国的内在要求,更是迫于国外竞争对手从品牌与专利技术两方面施加的外部压力,所以,中国企业必须由价格制胜向技术突围转型,在这一方面,康佳与华为等企业的价值经营很值得中国企业学习!”联合国世界名牌协会的专家对记者称:2006年11月,中国最大的两个贸易伙伴—欧盟和美国,相继派要员登陆北京,欧盟贸易代表曼德尔森11月8日造访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14日亮相知识产权保护圆桌会议,知识产权成为欧美巨头访华头等议题,欧盟与美国迫不及待地要向中国彩电征收专利费,为了应对频频到来的“反倾销制裁”与“征收专利费”两大危机,中国企业不得不加速从“低价竞争,技术模仿”向“价值经营、自主创新”转型,这也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
中国家电协会认为:继美国与欧盟向中国企业的超低价实施“反倾销制裁”后,2007年3月1日,对中国彩电企业来说是一个大限。按照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对外公开的消息,根据FCC的法规进程,2007年3月1日之后,在美国国内销售的所有电视机都必须是数字电视,而且不管哪个国家、地区的彩电企业,要出口电视到美国市场,都需要符合ATSC(数字电视制式委员会)标准的技术规范。这个标准背后捆绑着专利,这些专利来自于国外各大企业。进口电视要符合标准就必须向这些拥有专利的企业缴纳专利费。
在欧洲,这个类似于美国ATSC标准的是DVB-T标准,有迹象表明,欧洲标准也开始向中国彩电企业伸出收费之手。根据权威部门统计,如果按照ATSC对韩国(电视)的收费标准(每台数字电视20~30美元)计算,中国彩电企业因专利授权,每年将不得不支出大约10亿美元的费用。按照彩电行业乐观的估计,全年也只有30亿(折合不到4亿美元)利润。10亿美元的专利费用与整个行业全年不足4亿美元的利润对比之下,迫使中国彩电业考虑尽快从“低价经营”向“价值经营”突围,而康佳、海尔、联想等家电企业无疑积累了宝贵的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