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马威报告扬州4000万款项或成案件关键
18日、19日两天,佛山中院继续就顾雏军等人涉嫌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罪进行了质证。辩方及顾雏军反复强调的毕马威报告和扬州项目4000万元款项的性质或成案件的关键,并多方举证对所指控罪名予以否认。
毕马威报告起何作用
18日上午,庭审继续就顾雏军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进行了质证。在质证过程中,辩方律师及顾雏军分别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毕马威为科龙所做的2005年年度报告,作为本案的证据。
当天出庭作证的刘从梦也表示,自己见过毕马威报告的原文,但由于不管财务也不懂财务,故该报告能起什么作用自己不知道。
顾雏军则表示,毕马威报告能够充分地反映科龙与格林柯尔之间的所有经营活动,通过该审计报告,能够说清楚到底是谁欠了谁的钱。
对此,法院认为,辩方认为毕马威报告这一证据重要,可以让律师自己去调取。
辩方及顾雏军均指出,律师自行去调取该项证据很艰难,控方去调取应该很方便。
扬州4000万款项具争议
在18日上午的庭审中,就天职提供的鉴定报告所指“顾雏军等职务侵占罪”成立的一项证据进行了质证。
据悉,天职所指职务侵占事实成立的重要环节是,由扬州科龙以征地款名义划到扬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预算管理科账户的4000万元,跟扬州市政府后来奖励给扬州格林柯尔的款项是同一款项。
据此,辩方律师问,鉴定人是如何判定两笔4000万元款项的同一性?财政局的账户上本来就有大量资金,而格林柯尔当天也有一批大额资金进出,你们是如何认定?认定顾雏军等人占有该笔资金的依据又是什么?鉴定人的回答是,依据相关证人的笔录,进而作出的专业判断。
辩方律师李贵方表示,之前由扬州科龙划到扬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预算管理科账户的4000万元是“超大型冰箱”项目的征地款,而这笔款现在被控方认定为此前“普通冰箱项目”征地的“补偿款”,并据此得出顾雏军涉嫌职务侵占罪,而事实上,关于此前“普通冰箱项目”征地补偿款的欠款已由政府出资进行了补交,由此可见控方提供的证言是不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