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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的阻力来自管理体制
政府权力滥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大都是在暗箱操作中,通过官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来实现的
我认为将领导成员廉洁信息列入保密范畴,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应该说,我们现在也在逐渐完善有关制度,比如官员财产、收入状况
但现在要防止的是,某些地方、某些部门以“保密”为借口,在政务公开方面制造一些不必要的障碍,将本应公开的信息不公开
如果社会公众评价一个官员不合格,而我们又没有其他纠错机制,不能把他拿下。如果官员的选拔、任命机制能真正把民意放到非常显著的地位,事情会更好
《新京报》时事访谈员 陈宝成 北京报道


政务公开的阻力来自管理体制
新京报:中央提出政务公开已经很多年了,《条例》从酝酿到现在也已经七年了,据报道,该《条例》有望今年正式出台。在你看来,公开政府信息的障碍主要来自哪些方面?
汪玉凯:障碍可能与目前我们这种管理体制有关系。
从政府角度来讲,过去的政府体系与公开透明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管理过程中往往有许多操作不习惯公开。尽管多年来一直强调政务公开,但政务信息公开与否的主导权几乎完全掌握在政府官员或政府机构的手中:由于无法可依,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自我判断是否公开有关信息就可能以此为借口:既然没有法律规定,政府官员和政府机构认为某些政务信息不需要公开就完全可以不公开,反正不违法。
其次,政府体系长期习惯于操作不公开,缺乏基本的透明度,这种状况已经具有了一定的惯性;而要改变它,自然会遇到相当大的阻力。能不公开的尽量不公开,因为公开了以后,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权力监督力度就大了,自由裁量权可能就比较小。公众监督的力度越大,对政府权力行使的要求就越高,自由裁量的难度就越大。从主观上来讲,官员更习惯于能不公开就不公开,这种惯性的力量是很强大的。
第三,客观来说,政府权力滥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大都是在暗箱操作中,通过官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来实现的。所以对症下药,一是控制官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二是塑造高度透明公开的权力行使环境,这样就会尽量控制官员腐败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利于克服“信息不对称”
新京报:有人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不需要复杂的、高深的学理上的论证。但如上所言,由于我们尚缺乏公开的传统,从理论上阐述政务公开,还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汪玉凯:是的。社会公众是纳税人,是公共权力的基础;社会公众把一些权力给了政府,让政府代替公众来行使权力;而社会公众作为政府的主人,有权了解政府信息。所以在政府和社会公众之间,首先要把本末搞清楚,要弄清楚谁是谁的主人,这是最基本的关系。
但过去我们在这方面做得不够。据了解,过去政府机构控制公共管理80%的信息,而被企业、社会公众掌握的政务信息最多不超过20%,政府与社会公众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政府信息不公开导致社会公众不知情;而不知情就无法准确表达。政府决策是对还是错,是否需要改善,社会公众无法做出准确判断。
政务公开才能打造阳光政府
新京报:提起政府信息公开,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公民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还有哪些意义?
汪玉凯:《条例》的酝酿出台,首先就在于能够使政府真正变成一个公开透明的政府。这是它最大的价值。公开了,透明了,社会公众就可以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改变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信息不对称状态被打破后,社会公众就可以发表意见了:哪些政府机构的设置没有必要?有些程序是否可以裁减、简化?政府效率是否可以提高?这时社会公众就可以根据大量政府信息独立做出准确判断。
这种参与不仅仅推动了行政民主,最主要的是对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产生深远影响。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要有一定的渠道和形式。政务公开,让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社会公众才可能积极有效地参与公共生活。所以从长远看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激发社会公众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