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各 地 推 荐 |
|
|---|
从天津市法制办、市建委获悉,《天津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规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责令限期改正,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未在设计或施工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中明确建筑节能技术要求和产品技术指标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新闻]:天津严把建筑节能四标准 不达标产品最高罚50万
设计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按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进行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审查或对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合格证书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节能产品,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责任编辑/tj008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 搜房引擎 |
|---|
| 一周热门快讯 |
|---|
|
|
| 最新图片快讯 |
|---|
![]() 新华时评:2007年房地产调控“剑”指何方?(图) |
![]() 新居入住46天即遭天然气爆炸 |
![]() 房企融资近200亿 为发展蓄能量 |
![]() 卡通古典完美搭配 看阳光男孩私密空间 |
| 热点专题 |
|---|
|
|
| 特别推荐 | |
|---|---|
| 热点专题 | 情感在线 |
| 大话地产 | 业主论坛 |
| 地产人物 | 地产沙龙 |
| 新房预告 | 律师在线 |
| 楼市快递 | 二手房 |
| 家居快讯 | 汽车俱乐部 |
| 今日报纸头条 | |
|---|---|
| 天津日报 | 每日新报 |
| 今晚报 | 城市快报 |
| 假日100天 | 采风报 |
| 中国经营报 | 中国房地产报 |
| 欢迎批评指正 电话:022-83865218-606 快讯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
| 相关快讯 |
|---|
| 更多关于天津 建筑 节能的快讯 |
| 相关帖子 |
|---|
| 更多关于天津 建筑 节能的帖子 |
| 摘自“今晚报”的快讯 |
|---|
| 更多摘自今晚报的快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