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市民购第二套住房可用同名转按揭调整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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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以后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不用担心因为购买第一套住房时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而不能再办理公积金贷款了。市民只要使用银行的同名转按揭业务,就能达到调整贷款结构、节省利息支出的目的。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一位市民不能同时拥有两笔公积金贷款。这样当市民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在这笔贷款还清之前,如果想要购买第二套住房,就不能再办理公积金贷款。但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比按揭贷款低,市民一般都希望能用足公积金贷款。
记者从民生银行天津分行获悉,该行新推出的个人同名转按揭贷款业务可以帮助市民调整自己的贷款结构。
比如一位赵先生于2004年购房时向银行申请了公积金贷款12万元,贷款期限30年,经过2年多,目前贷款余额还剩10万元。现在赵先生又购买了一套新商品房,需要贷款40万元,期限30年,因为赵先生当前已有公积金贷款,所以只能采用40万元的按揭贷款。这样赵先生的总体负债结构将为:公积金贷款10万元,按揭贷款40万元,月还款额为2863元。如果赵先生办理了同名转按揭业务,首先将由银行提供10万元的按揭贷款,用于归还第一套住房未还清的10万元公积金贷款,再帮助赵先生重新申请4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第二套住房。赵先生的总体负债结构就变成了公积金贷款40万元,按揭贷款10万元,家庭月还款额2636元。经过调整贷款结构,赵先生每月可以节省利息支出227元,30年共节省利息支出81720元。
责任编辑/tj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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