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布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5天公示结束。到记者截稿时,《首都之窗》网站上的留言已达4500条。在发表意见的443名网民中,七成以上认为“押金与付款方式采取月付方式不太合适”,对租赁缴纳税费和严厉打击黑中介也讨论激烈。
普遍认可“押一付三”
多数网民对租赁付款方式中采取的“押一付三”(即交一个月押金,同时预付三个月的租金)较为认可,因此对征收意见稿中要求按月付一项分歧很大。缘由是“押一付三”可以保证房主的利益,因目前多数出租房的家电、家具齐全,而一月租金不足以平衡房屋内的财产价值和平抑恶意拖欠电话费的风险);同时,普遍认为承租者在一年内交纳房租次数也比较合理(一年四次),如一年要客户交12次租金,反而增加了其付租的时间成本和操作成本。
一成人对缴税持不同意见
在消费者对租赁管理办法征收意见稿的回复中,有10%的人对出租房屋的缴纳税费问题持有不同意见。一部分人认为,出租房屋是个人事情,不应该缴税;另一部分人认为,税费比例为5%太高,是制约消费者不缴纳税费的重要原因;而还有一部分人则分析如何备案缴税更方便一些。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研究人士分析认为,消费者对租赁税费缴纳问题所提意见较为中肯,需要法制部门引起重视,最重要的是确定如何提高消费者租房的备案意识,主动缴纳租赁税费等。信一天不动产市场部认为,政府对租赁行为征收个人所得税合理合法,关键在于对市民的缴税宣传,同时由于目前租赁缴税需到当地税务部门,缴税途径不便也极大地影响了出租人缴税积极性,可否由所设立的辖区租赁管理部门代收,即实现租赁登记、备案、缴税“一窗式”。
新闻链接《办法》明年上半年拟出台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网民意见集中的问题,有些不排除是“因对规定的误解而引起的”。他表示,接下来将根据网民意见和各相关部门及专家的书面意见进一步调研,进行修改。意见稿中的一些条款在正式实施时很有可能会被改动。他同时透露,该办法有望年底送有关部门审查,力求明年上半年出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