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最高法重新公布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附全文)
个人门户 博客 音乐 视频 相册 网摘 交友 朋友圈 论坛 百科 理财产品 虚拟投资 银行会员 掌上财经 手机乐园 支付
首页 要闻 评论 焦点 传媒 股票 基金 期货 外汇 债券 保险 银行 黄金 彩票 理财 房产 汽车 IT 高尔夫 旅游 生活
要闻首页  -  国内财经  -  经济背景  -  证券市场  -  上市公司  -  国际财经  -  海外股市  -  产经  -  IT -  消费  -  经营管理  -  名人坊  -  财经博客
热门留言
和讯精华
无标题文档
最高法重新公布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附全文)
www.hexun.com 【2006.12.08 12:15】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倪晓

  最高人民法院12月7日公布再次修订后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前一次修订相比,此次修订删除了原司法解释的第三条。修订后的司法解释将于2006年12月8日施行。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此次修改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司法解释的内容只有一项,即删去了第三条,该条文的内容在第一次修改时已经作过修改,内容为: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二)》已于2006年11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0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二) (2006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06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八条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06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如下修改:

  删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根据本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后,重新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6〕11号

  (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4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02次会议《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06次会议《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二)》第二次修正)

  为了正确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根据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这类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第二条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第三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

  第四条 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通过网络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但仍不采取移除侵权内容等措施以消除侵权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该网络用户的共同侵权责任。

  第五条 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

  第六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民事侵权责任。

  第七条 著作权人发现侵权信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警告或者索要侵权行为人网络注册资料时,不能出示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警告或者未提出索要请求。

  著作权人出示上述证明后网络服务提供者仍不采取措施的,著作权人可以依照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诉前申请人民法院作出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裁定,也可以在提起诉讼时申请人民法院先行裁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第八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经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而采取移除被控侵权内容等措施,被控侵权人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著作权人指控侵权不实,被控侵权人因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遭受损失而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由提出警告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竞猜沪深300,每周送1万奖金嘉实建议征集天天送手机

相关新闻/评论
2004.09.08 09:22
昨日要闻排行榜
全面股权分置改革第61批上市公司名单出炉
中国联通暴跌浇3G概念股冷水 千亿市场过于虚幻
近历史高点 落袋为安是规避风险还是错失良机
宋楚瑜参选台北市长落败宣布退出台湾政坛
股市下一个追逐:股权激励板块
绿色GDP未获地方普遍支持 多省份要求退出试点
本周沪深股市总市值70796亿 较上周减少0.55%
深发展股改:权证方案再度归来
台北市长选举开票初步完成 郝龙斌获得69万余票
粮价飘红之旅
特别推荐
塑造新亚洲的三大支柱
  正在崛起的中国
与印度,以及重新兴起的日本,各自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
钱理群:我们这代不可能再出鲁迅
  实际上,鲁迅也曾对革命胜利后自己的命运有所考虑,他在去世前曾对冯雪峰说,如果你们的革命胜利后,我第一个要逃跑
张学良父子枪杀邵飘萍内幕
  2006年的记者节,有新出版的研究专著《乱世飘萍——邵飘萍和他的时代》的书在北京各大书店热卖,人们以对这位上个世纪著名记者的怀想向新闻记者致敬。
生于1976:30年集体记忆见证中国
  在彷徨、左顾右盼多时后,他们确立了如上的价值观,由此,1976年生人找到了自己在最近50多年中国历史里的精神位置,并可以自豪地说,我们是我们,他们是他们。
金融观察
变化政策工具 进一步规范货币制度
  2006年底,利
率进一步上升的风险减少了
将地产调控进行到底
易宪容
  最近,中央十大部委通报了今年房地产宏观调控后一些省市的执行情况,同时指出在住房结构、房价涨幅和住房保障等都存在不少问题
以结绳记事解决股市指数失真问题
黄湘源
  现在人们最不相信的就是数字。这里主要是指的经济数字,尤其是统计和会计数字。越是牛气的数字,越是让人不放心
危机的根源
沈联涛
  1997年7月2日凌晨四点半,泰国央行发表了一项重要声明——此前十余年盯住美元的泰铢,开始自由浮动。泰铢对美元当日即贬值15%以上
下一步财政改革思路
陈共
  我国现行的稳健财政政策的内涵是控制财政和赤字、适度增加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推动财政改革,而当前的财政赤字规模很小,收入增长较快
名人会客厅
林百欣的传奇一生
访百安居中国董事总经理司马蓝德
丁磊:比首富更珍贵的是什么
吴瑜章:渠成水自到
沈南鹏的“创”与“投”
弗劳尔斯:银行“狩猎者”
周儒欣的道路与梦想
热点聚焦
腾讯财经_和讯要闻推广专区
 入世五周年 金融业全面开放
 怎样做你才能财运亨通?
 众明星血泪经商史(组图)
 影响中国·2006腾讯盛典
和讯各地分公司: 上海 天津 成都 深圳

人员招聘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媒体独家授权声明

本站郑重声明:和讯公司系政府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ZX0005]。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核实,风险自负。
[京ICP证0102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Copyright© 和讯网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