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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完成,并向社会发布。图为黑龙江齐齐哈尔街头一医疗广告。中新社发王云龙摄
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今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北京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广告313517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852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0.27%,比9月份增加了0.01个百分点。为了帮助各医疗机构规范广告,11月29日,北京建国医院、北京玛丽妇婴医院、五洲女子医院、阳光丽人医院、广仁医院、东方博大医院、北京曙光男科医院、恒安中医院等举行“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研讨暨倡议会”。
在会上,北京市8家医院负责人一致认为,刊登违规广告不仅会对患者造成伤害,更为重要的是会把整个医疗行业引入“死亡”之地。“我们欢迎国家出台这样的法规,毕竟它可以让规范的企业更有竞争力。”有医院负责人指出,现今,不少医疗机构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惜违规去欺骗患者。实际上,这是很不明智的举措。“毕竟总有一天牛皮会吹破,这样造成的伤害不仅是企业自身,甚至会对整个行业有影响。”
事实也确实如此,就在今年11月1日,国家新执行的医疗机构不得刊登治疗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及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和无痛人工流产内容的医疗广告时,医疗行业已经进行了一轮的洗牌,不少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已经提前进入了“寒冬”。
“这次新出台的《办法》还将会使一批不规范的医疗机构淘汰。”11月29日,与会的8家医院负责人表示,从明年1月1日,它们将开始严格执行新《办法》,并呼吁同行积极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