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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到村组 深入普法促和谐
国土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在茂名召开
李元林木声作重要讲话
2006-12-5 10:32
李东凯

  12月4日,为纪念“全国法制宣传日”,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国土资源部在广东省茂名市召开以“国土资源管理政务公开到村组,深入普法促和谐”为主题的座谈会。国土资源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李元,广东省副省长林木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李元在会上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尤其基层国土资源部门要深入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李元说,国土资源部党组始终把在全系统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来抓。从2000年开始,陆续出台了包括国土资源系统“十项为民措施”和“五条禁令”等一系列推进政务公开的文件,明确了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及公众监督的重点领域。经过几年的努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如通过开门立法,扩大了公众的参与权;通过推行“阳光行政”,保证了公众的监督权;通过完善行政程序,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通过推行协调裁决制度,保证了公众意愿的表达权。这些成效受到了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各有关方面的肯定和好评。

  李元指出,开展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关键在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要结合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把政务公开作为普法的重要形式。要推动政务公开逐步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过程公开延伸,针对群众关心的国土资源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行听证、咨询、网上互动等形式;在政务公开的过程中,宣传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文件精神,增强群众的资源保护和集约节约观念,增强群众的维权和尊重法律程序的意识。

  二要结合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的重要载体。要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特别是乡镇国土所管理职能的转变,着重抓基础、抓落实、抓监查和抓调处,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同时,还要调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国土资源管理。

  三要结合推进依法行政,把政务公开作为群众监督国土资源部门行政行为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群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部门的依法行政。

  李元对广东省国土资源系统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的做法给予了肯定。他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重点抓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抓住了关节点,增强了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宣传了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了监督,还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管理方式的改革。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通过设立“窗口”和公开栏,建立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接受监督的一个渠道;搭起了服务群众、宣传群众、履行职责的一个桥梁。

  林木声指出,广东省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高,如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了各类审批事项的会审制度,规范了国土资源行政许可程序,加强了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了执法监察力度。他要求广东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不断总结、完善茂名政务公开的经验,逐步在全省推广,为构建和谐广东奠定基础。

  座谈会上,茂名市人民政府和山阁镇政府分别介绍了推行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的经验和成绩。还有两位农民代表发言,以自己的亲身感受对基层国土资源部门推行政务公开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前,与会代表参观了该市茂南区山阁镇国土资源所的办文窗口、福居村和正塘村民小组的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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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政务公开深受农民欢迎

相比去年同期,全市农村土地纠纷减少近四成,上访案件下降17.6%

  记者日前从广东省茂名市了解到,近几年来,这个市的国土资源部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将办事窗口建到基层国土资源所,将政务公开到村组,不仅规范了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还极大地方便了农民群众,维护了他们的权益,受到了广泛欢迎和赞扬。

  据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1998年开始实行政务公开至今,政务公开深度广度逐步提高,实现了“三个深化”:一是围绕服务群众的宗旨,在政务公开的范围上有了深化。把办事窗口从县级国土资源局里延伸到112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实行一条龙服务。同时,还推行基层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在全市1702个村委会、11200多个自然村建立了“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栏”,分别占总数的99%和40%。现在,不仅在乡镇国土资源所里公开政务,在各村委会、各村民小组的显目位置也都设立了公示栏。二是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有了深化。把征地补偿、建房、发证、土地纠纷调处、违法用地处罚结果等群众关心的事情都上了公开栏。三是围绕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转变,在政务公开的方式上有了深化,将过去的“三到场”(即土管员在村民建房前到现场划界放线、建房中到现场检查、房屋建成后到现场测量)转变为“批前公示、批后公告”,让农民群众在充分享有知情权的同时,还能广泛参与到国土资源管理中来。

  据了解,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通过设立“窗口”和公开栏,建立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和接受监督的一个渠道,搭起了服务群众、宣传群众、履行职责的一个桥梁。通过政务公开,在窗口办理业务、咨询、调解的过程中,宣传了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将法制宣传教育从以前的“灌输式”转为今天的“服务式”,加深了群众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并逐步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土地纠纷宗数下降了38.6%;群众上访案件的批次和人数分别下降了17.6%和26.2%,成效是很显著的。而且,通过政务公开,让群众全面了解行政许可的各个环节,扩大了群众参与国土资源管理的程度。把监督权交给群众,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和办事不公,促进了国土资源部门的依法行政。另外,政务公开还拉近了国土资源部门干部与群众的距离,使群众减少了误解,增进了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理解,有效地化解了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矛盾。

  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说,现在只要是涉及土地的问题,村民都来找国土资源所。这不是因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问题多,而是因为基层国土资源所依法办事、公开办事,工作效率提高了,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大了。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委会主任何增光说:“将村民建房的相关情况通过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公示栏公示后,许多在建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和矛盾都比较容易得到化解,村干部的工作负担和压力因此大大减轻了。”茂南区山阁镇黄杰村村民陈熙权告诉记者,通过公示栏,他们知道了在申请建房时要注意的事项,也知道了享有的权利,不用再去“走后门”、找关系了。“我们很欢迎公示栏。”他说。

 
来源:国土资源部
责任编辑: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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