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条分缕析后我们得知,真正反对高房价只是房地产市场之外的那些人对于高房价的声讨已经持续了两三年了。没有人不认为,房地产商必须为飚升的房价负上责任。从大量揭露的事实来看,这也并没有错。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商品的市场价格都是在现实的供求关系中达成的。当然,从劳动价值论的角度看,包含在产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最终决定其价值含量从而决定其市场价格的高低。房价也不例外。从根本上说,楼房的建筑成本决定房价的底线。这一点开发商心中有数,而购房者只是听风者,外界的传言可能离谱更远。但具体房价的形成与实现,却倒是买卖双方在市场上的博弈战造就的。就这个意义来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买卖双方都应对价格负上责任。那末,仅仅说开发商在拉高房价,无论从学理上还是实践上都讲不通。
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具体的市场价格是供求双方利益争夺与让步的结果。是的,中国的房价高得出奇,我过去也写有大量文章对其进行剖析与鞭笞,但是卖房者要价高,购房者还得愿意掏腰包呀!如果没有面对出售的楼房,众多买房者“配合”,房价能够一涨再涨?
我这样讲,并不是说,购房者与自己过不去,反倒站在开发商利益立场去共同抬商房价,而是说,在客观上目前的房价是买卖双方共同“打造”的。只骂卖房者,不指责购房者,是不公正的。作为购房者,无论是终端消费者还是为了倒卖的投资者,他在任何价位上买房,只要成交,就都与卖房者承担相同的价格责任。所以,如果购房者也出面来骂高房价,他可以被认为是恶意推脱责任装好人,或者说是占了便宜(至少是想占更多便宜)还卖乖。
当然,任何购房者都想将房价尽力往下拉,最终出现的房价持续上涨也不是购房者所希望的,他们变为与开发商“合谋”实在是不得已的事。什么不得已?这不是居家的压力,便定是利益驱使。
这其间有一个问题,在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开发商是供求关系中的强势方,而购房者则是弱势方。在经济权力强弱不均的前提下,价格博弈也不一定公正。于是,人们希望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能出面调节,扮演经济公正的维护人。实际上,政府管理部门多年来也一直致力于承担这个责任,不断地针对房地产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出台公共政策进行干预。问题是,社会公众普遍认为,我们的公共政策有“拉偏架”之嫌,有暗中帮房地产商的之嫌。不过我则以为,即令如此,迄今为止房地产市场的所有交易,都是买卖双方自由意志达成的契约,都是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平等进行的。没有人强行要你卖楼房,除非你的家庭“领导”、家庭“书记”一如“老婆”或“老公”。如果购房者感觉买卖双方不公,他可以选择放弃,之所以他最终卖了房,还是认为有利可图,之所以他选择马上买不拖后,还是认为买晚了要吃亏。那末,我的意思是,购房者到了必须理性地检讨自己的时候了。
有些天真的网友告诉我说,购房者可以联合起来,与开发商斗争,将房价降下来。这是一个“囚徒博弈”的游戏。从理论上讲,如果全世界购房者联合起来,利益一致地与开发商斗,那一定会达到降价的目的。但在现实上,利益诉求不同的群体在统一的利益目标下联合起来,本身就是一个现实不了的天大悖论。
由此来看,反对楼房高价者,远没有舆论渲染得那么多,而且在反高价的主力军中,每日每时都有“叛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