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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平改坡”项目不得增加建筑面积
2006-11-28 13:12

  本报讯 政府投资计划内的平改坡项目,不增加建筑面积。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根据最新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平改坡工程规划设计工作的意见》,坡度一般不宜大于30度。平改坡设计单位对改造后的楼房安全承担设计责任。

  市建委对今后的平改坡工程提出的规划设计指导意见要求:政府投资计划内的平改坡项目不增加檐口高度,不增加建筑面积,坡度一般不宜大于30度,并严格按照《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该通知还提出,平改坡设计要符合房屋安全要求,景观改造工程的结构设计、方案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要符合抗震要求。平改坡设计单位对改造后的楼房安全承担设计责任。对于有条件的项目可考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鼓励创新,努力节能、节水,如太阳能、雨水收集、外墙保温等。

  针对不断增加的平改坡工程,该通知要求规范平改坡设计审批程序,同时各规划分局应对街道景观设计以及每个平改坡项目宜采用的色调、建筑形式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办理平改坡的备案。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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