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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对10省份开展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督察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22日 16:23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决定组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察组,于11月下旬起开展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督察。督察组由公安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参加。

    本次督察的重点包括,各地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整改情况。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情况。公安消防部队队伍管理、执勤备战、灭火预案制定和演练等情况。公安消防部队“三基”工程建设情况。

    督察地区包括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四川共10个省。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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