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上海KTV抵制版权收费 声称不承认目前收费主体_国内时政更多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中国经济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时政 > 国内时政更多新闻 > 正文
 
上海KTV抵制版权收费 声称不承认目前收费主体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22日 07:16
    就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拒绝接受卡拉OK版权费标准一事,上海市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昨天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称,在法律主体问题未解决之前,对于任何强行在上海地区上门开展收费的“不合法行为”,该协会将采取法律途径等多种不同方式坚决抵制。

    此前,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于20日公开声明:该协会会员不接受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取标准,不向中国音像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

    朱南昨天重申上海行业协会公开提出的“十点意见”,“我们仍然对收费主体的合理合法性表示质疑,实际上就是不承认目前的收费主体。”他说,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现正处于筹备阶段,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在未完成登记获得国家民政部批准的情况下,尚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不能进行包括制定收费标准及开展收费等相关活动。

    他认为,KTV行业的强烈反对并不会导致收费流产。“上海KTV经营者主张合理的收费,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但首先收费的主体要合法。”朱南说,上海尚无KTV企业收到交费通知。对于国家版权局公布的12元/包房/天的收费标准,朱南重申,该协会坚持“每间包房每天1元”。
 
来源:东南早报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24小时排行
·
·
·
·
·

新闻中心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