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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确规定对5000万元以上项目全程审计监督 宏观滚动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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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确规定对5000万元以上项目全程审计监督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13日 06:39
何雪峰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对省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根据该意见,广东对重大项目财务审计实行全程监控。

    该意见明确规定,省级财政性资金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省属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性资金投入超过5000万元并占项目总投资50%以上的经营性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完工,全过程实行审计监督。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实行审计监督为主的原则。

    审计机关对重大工程项目审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和机构参加。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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