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北京建委相关负责人:回购新增经济适用房政策不变 宏观滚动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宏观滚动新闻 > 正文
 
北京建委相关负责人:回购新增经济适用房政策不变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10日 07:11
    北京市政府是否会取消回购新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回购制度并没有改变。

    北京市建委在日前举行的本年度政风行风汇报会上透露,今后新建经济适用房封闭运作,不得上市交易,确需上市的由政府按原价收购。

    3日公布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中,删除了原征求意见稿中“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的条文,改为“对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探索建立包括‘内循环’在内的相关制度”。

    对此,北京市建委负责新闻发布的外联部负责人方里希表示,这并非前后政策不同,只是措辞有所不同,实际上内循环的含义就是指不对外销售,由政府回购。

    该规划中仍将建立“内循环”制度的经济适用房范围锁定在了“今后新建和销售的”。对于已建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上市,方里希表示,暂时没有针对的政策。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市场总监金育松认为,实行回购政策将会影响存量经济适用房买卖双方心理。由于新增经济适用房将“内循环”,存量经济适用房将以无法复制的优势成为“香饽饽”。这将引发买卖双方心理的变化,例如卖方惜售或加价出售,买方购买心理预期增强等,成交价格及挂牌价格可能进一步上涨。

    他同时指出,此次经济适用房“新政策”尚不明确如何规定“新建和销售”的时间点。如果时间点越延后,存量经济适用房市场的房源越多,供需比例可能就会越小,预期也会下降,使得价格会平抑。

    另有报道说,北京市已集中专门力量就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定位、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管理机制和销售方式等政策,作深入调查和研究,初步草拟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其中将对经济适用房的流转方式进行规定。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无标题文档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