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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雏军败局之资本玩家的秘密:地方政府“妥协”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09日 10:59
    发展中的中国总有那么一批人:他们曾经有着救世主般的神气,常被人们,尤其是那些期待能给自己带来经济政绩的官员们,奉为座上宾;他们也的确曾经给这些期待他们的人,带来过不少现实的“奇迹”和“满足感”。

    但有一天,当这些“奇迹”和“满足感”渐渐消退,而此时还被“揭露”出:一切都不过是谎言和骗局时,他们和期待他们的人都突然间“人间蒸发”了……

    他们,就是人们常说的“资本玩家”。中国这几年似乎不缺这样的人,比如杨斌、比如唐氏兄弟、再比如最近的顾雏军。

    “我不是资本玩家。”尽管顾雏军一再如此强调。但根据媒体的报道以及本刊的实地调查,逐渐显露出来的事实却似乎仍在隐喻着其“资本玩家”的本性。

    有报道称,顾雏军的资本运作方式大抵如下:以香港资本市场为融资终端,以开曼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为资本运作平台,以退出中的国有企业为并购对象,再利用离岸公司的信息不明特性,以及中国市场监管的缺失和地方政府官员的短视“大做文章”。

    “离岸公司”的“原罪”

    顾雏军发家于海外。其格林柯尔公司是注册于英属开曼群岛的海外公司,也就是所谓的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的最大特点就是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且财务操纵(乃至十足的财务造假)成本很低。‘吹牛不上税’,这正是某些资本运作高手看重的‘优点’。”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博士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顾雏军在其财务操纵过程中就充分利用了离岸公司的这一特点。“这种不透明,也导致了其向外界披露的一切行为在形式上都是合法的。”梅新育认为这正是离岸公司最可怕的地方,“因为一旦他利用这个进行违法行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和社会公众即使对此有疑问,在事情败露之前也只能接受他的解释。”

    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教授罗培新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也认为,这些离岸公司基本上都是“壳”公司,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资本,是用来圈钱的一种工具。“在维京群岛等地注册一个公司非常容易,注册资本只有1000美元。”罗培新说。

    正是这种海外注册的随意性导致了许多中国民营企业纷纷赴这些地方进行公司注册。梅新育博士的调研就发现,在赴香港和其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内地民营企业中,这类海外注册公司占大多数。2001年末以来,一些海外上市的内地民营企业相继遭受财务造假质疑,而遭到质疑的民营企业全部是海外注册的离岸公司,其中就包括格林柯尔(8056,HK)、欧亚农业、超大农业、中国稀土等公司。

    这种离岸公司又以在香港股市上市的居多。梅新育曾经计算过,截至2003年9月初,香港股市上市公司合计1019家,其中在百慕大和开曼群岛注册者分别为455家、276家,占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71.7%;全部在中国大陆、香港以外注册的上市公司市值总额3208.97亿美元,占香港股市市值总额6374.25亿美元的50.3%,其中除了4家公司之外,都是在百慕大和开曼群岛注册的离岸公司。

    在海外注册、然后在海外上市、接着回到中国内地兴办或收购企业,这已经成为那些“资本玩家”进行资本运作的常见路径。而这种路径的运用却给内地的企业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在梅新育看来,这些风险包括:为腐败分子、不良商人提供侵吞国有资产和公众财产的途径;便利企业欺诈;造成潜在投资争议;转嫁金融风险等等。

    梅新育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仅就企业利用离岸金融中心的便利条件进行的欺诈行为而言,又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虚增资产。典型案例是2003年12月败露的意大利帕玛拉特公司欺诈案,该公司账面上存放在美洲银行的40亿欧元纯属虚构,在开曼群岛的一家离岸公司也不存在。帕玛拉特公司的欺诈行为之所以能够得逞,主要是利用了离岸金融中心信息不透明的特点,总共设立了10家离岸公司。

    二是虚增经营业绩。企业虚增经营业绩往往是为了上市恶意“圈钱”,但虚增经营业绩通常需要支付相应的较高税收成本,企业如果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对离岸公司的免税待遇,就可以低成本虚增经营业绩。这种财务造假行为相当普遍,以至于香港形成了一条龙的财务造假“上市包工队”。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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