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四项罪名,作无罪辩护
“我没有在科龙干过坏事,也没有在美菱、亚星客车干过坏事。我一直在为国家创造税收。”11月7日,原科龙电器(深圳交易所代码:000921)董事长顾雏军在佛山中院受审,否认了检方对他的全部四项指控。
在佛山检察院的公诉书中,顾雏军等原科龙九名高管被控虚假出资6.6亿元,虚增利润3.3亿元,挪用资金超过7亿元,职务侵占4000万元。
自2005年7月底被刑事拘留以来,关押在佛山的顾雏军已有15个月未出现在公众场合。一向自信的顾雏军在法庭上着一身浅灰色休闲服,面对审讯,不时嬉笑怒骂,以致法官几度提醒,要其严肃对待询问,“不要嬉皮笑脸”。
与顾雏军同时出庭的还有科龙前执行董事严友松、张宏及原管理人员姜宝军、晏果如、刘科、刘义忠、张细汉、曾俊洪等八人。佛山市检察院也派出五名检察官出庭。
当天庭审历时约八小时,由于九名被告并案审理,进程十分缓慢。预计顾案审理将持续数日。
虚假出资罪
检方首先指控顾雏军、姜宝军、刘义忠、张细汉涉嫌虚假出资罪。
起诉书称,2001年5月,顾雏军为收购科龙电器,欲设立注册资本为12亿元的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顺德格林柯尔),但当时顾仅能凑齐3亿元现金,于是指使刘从梦(原科龙电器总裁)、刘义忠等人,用顾的两项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出资,作价9亿元,在原顺德市工商局容桂分局骗取了顺德格林柯尔的营业执照。最后,顾以顺德格林柯尔的名义收购了科龙电器法人股,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至2002年4月,因顺德格林柯尔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占了75%,远高于法律规定的比例,顺德市工商部门不予年检。顾又指使刘从梦、刘义忠联系容桂镇政府请求协助,并凭其出具的协助年检函办理了工商年检。
该函限期顺德格林柯尔在2002年11月30日前补办合法手续,但顾无法按《公司法》规定筹集足额资金6.6亿元,与注册资本中的55%的无形资产进行置换。因而,顾又指使刘从梦、姜宝军等人从科龙电器挪用资金1.87亿元,经设立在天津的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格林柯尔)在顺德开设的账户,转至顺德格林柯尔验资账户,通过来回倒转的方式,形成6.6亿元的发生额,制造了天津格林柯尔向顺德格林柯尔投资6.6亿元的假象,并于2002年12月骗取了顺德市工商局对顺德格林柯尔的变更登记。
虚假财会报告罪
检方还指控顾雏军、姜宝军、严友松、张宏、晏果茹、刘科等人涉嫌虚假财会报告罪。
公诉人称,2002年至2004年间,科龙电器经营不善,顾雏军于每年年终召集严友松、晏果茹、刘科及各部门负责人开会,以封存库存的冰箱、空调产品,出具虚假的出库单及收取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客户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来年再陆续以退货、退款的方式进行冲减。
其中,2002年科龙电器虚增利润1.2亿元,2003年虚增利润8935万元,2004年虚增利润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