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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益广
上海报道
本报获悉,国务院法制办于10月29日召集业内专家与有关全国人大代表开会,征求业界人士对《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记者了解到,这项规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管理的“大店法”即将定稿,计划于年内出台。
据悉,这次会议是“大店法”最后一次征求业界专家及代表的意见。该条例目前仍存在两大争议:一是多大规模的商业网点要举行听证会;二是听证会的结果是否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
在面积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对于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商业网点,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必须要举行听证会。
然而,近两年,在各大城市逐渐陷入恶性竞争的大卖场,门店经营面积一般在8000平方米左右,这些经营品类高度相同的商店,造成了恶性竞争以及产业过剩。因此,有专家指出,必须将大卖场考虑进去,规定经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举行听证会比较适宜。而另一种观点认为5000平方米面积太小,不利于条例中关于听证会制度的执行。
此外,过去在西安、上海等地进行试点时,听证会结论仅仅作为审批主管部门的参考。随着商业设施日益饱和,听证会结论对商务主管部门来说是否应该具有法律强制力?这一问题也成为专家和代表争论的焦点。
据参加此次会议的人士透露,会议对于上述焦点仍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各方观点已经汇总并呈送有关领导及下发给相关单位和个人。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