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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校发布虚假广告将被责令停招 吊销办学许可证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01日 14:24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止招生,并可吊销办学许可证。31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二审。

    法制委员会根据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建议增加有关内容,对于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由审批机关依照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予以处罚,分别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进行处罚。(徐笛)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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