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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十杰”郭魁斌获刑 三年内被诉一百次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01日 09:30
    38岁的郭魁斌曾是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的董事长,并因此获评民办高校“十杰”人物。但在昨天,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职务侵占罪,郭魁斌被海淀法院判处1年10个月徒刑。据悉,2003年起至今的3年内,郭魁斌名下的学校拖欠1.2亿元债务,先后被告进法院100次。

    拒不归还3000万欠款

    检方指控的第一项罪状是:2003年至2004年间,郭魁斌担任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董事长。在此期间,市一中院判决要求该学院支付拖欠他人的3000余万元工程款。但在有能力还清上述债务的情况下,郭魁斌却指使下属转移了办学资金,将收取的学费存入了个人账户,拒不还款。

    庭审时,郭魁斌表示学校当时所欠的债务已达2亿元左右,被欠款的单位有80多家,而学院每年收入的8000余万元,根本不能归还全部债务。他是为了“保留生产、生活必需品以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才不还款的。

    侵占3万元为女友宣传

    检方指控的第二项罪状是,2005年3月,郭魁斌利用自己担任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将3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

    庭审中,郭魁斌承认自己从学校拿了钱,为自己女友支付了在电视台播放MTV的宣传费。但他认为,这笔钱是“学校应该还给他的”——因为他曾数次自掏腰包维持学院的正常运转。这次拿钱,是“没来得及做财务处理”。

    昨天,一审判决认为,郭魁斌指使下属转移资金,致使巨额财产无法执行,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尽管郭曾向单位投入资金,但该资金一经交由单位使用,其所有权就归单位,如要支取,必须履行正当的财务手续。郭魁斌未履行任何手续,所以构成职务侵占罪。

    尚拖欠办学费用1.2亿

    郭魁斌担任董事长的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地处昌平区南口,曾被有关部门评选为“中国十大民办高校”之一。

    据昌平法院介绍,自2003年起,因债务纠纷,该学院已先后被诉100起,“几乎每起官司都会败诉”。据悉,截止到郭魁斌被公诉时,该校已拖欠各种款项1.2亿。目前,大部分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涉及该校的部分判决:

    2004年12月,被判支付管理学生宿舍的物业公司200余万元。

    2005年5月,被判返还拖欠的80余万元教材费。

    2005年5月,被判返还施工单位修建浴池和食堂的施工费235万余元。

    2005年6月,被判返还某部队军训费用16万余元。

    2005年10月,被判支付某医院该校学生体检费5万余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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