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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不成熟 举报法、财产申报法等暂不专门立法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1月01日 07:5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传来消息称,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制定举报法、财产申报法等法案,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可暂不考虑专门立法。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称,关于制定举报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内司委审议认为,中国宪法及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10多部法律中,都有关于国家机关对举报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和保护举报人的规定。在受理举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建议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举报,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保证法律得到切实执行,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再研究制定相关法律的问题。

    关于制定财产申报法的议案,全国人大内司委认为,中央一系列相关重大举措的落实以及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完善中国财产收入申报制度起到了促进作用。现阶段应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积累立法经验,待条件成熟时,再研究财产申报的立法问题。

    因条件尚不成熟,暂不考虑专门立法的还包括:司法考试法、见义勇为法、志愿服务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等。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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