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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广告”电话将被停机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31日 14:56
    北京市将重拳出击“小广告”。草案中规定,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的,将会被责令清除、没收非法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乱贴、乱挂、乱画、喷涂、散发的“小广告”中若有通信工具号码的,执法部门会通知电信部门暂停该号码的使用,等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后,再予以恢复。

    同时记者了解到,今年,全市2400个居民社区中设立便民信息栏,方便市民随时张贴和浏览便民信息。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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