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德隆系的深刻教训:产业集团不宜控股多家金融机构 宏观滚动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财经频道 > 宏观经济 > 宏观滚动新闻 > 正文
 
德隆系的深刻教训:产业集团不宜控股多家金融机构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31日 06:45
    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报告表示,德隆系的教训表明,当前不宜允许产业集团直接或间接同时控股多家金融机构,对现实中已经存在的控股金融机构的产业集团,应要求其设立独立的金融控股公司负责控股和管理各类金融资产。

    央行认为,德隆系风险的爆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在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下,难以对跨市场、跨行业的经营行为实行有效监管。

    德隆系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控股或参股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并通过资本运作模式,在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之间频繁转移资金,通过资金链和大量的关联交易,将不同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之间的风险联结在一起。一旦某个金融机构或实业企业经营出现问题,集团内部的资金链断裂,个别机构的个体风险就会相互传染并影响到整个集团。“这类风险如果不及时处置,还可能形成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央行提醒说。

    根据央行的估计,德隆系13家金融机构,剔除相互间债权债务,预计实际损失总额超过200亿元。目前,德隆系金融机构中,德恒证券、恒信证券实施关闭清算;德隆参股的长沙市商业银行、株洲市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南昌市商业银行和东方人寿保险公司5家金融机构,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了德隆系的退出;金新信托、伊斯兰信托、新疆金融租赁、新世纪金融租赁被实施停业整顿,南京国投被撤销清算。
 
来源:中国证券报
无标题文档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