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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与马来西亚签署25年进口液化天然气合同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30日 13:01
张周来 韩乔
    记者30日从申能集团有关人士处获悉,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马来西亚液化天然气第三公司签署了《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合同期25年,这是迄今为止中马之间最大的经贸合同。

    这一合同的签署,标志着上海液化天然气项目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显示出中马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加强,也是两国在能源领域合作的开端。

    根据合同约定,马来西亚将从2009年开始向上海供应液化天然气,数量从110万吨起逐年增加,2012年后保证每年供应300万吨液化天然气(约40亿立方米)。上海液化天然气项目接收站位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的中西门堂岛,一期建设规模为年接收能力300万吨,预计2009年建成投产。据悉,供应上海的天然气资源地位于马来西亚东部的民都鲁地区,由马来西亚液化天然气公司生产。这家公司是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年产液化天然气约2300万吨,主要供应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地的用户。

    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由申能集团和中海石油气电公司(中国海洋石油的全资子公司)合资组建,其中申能集团占有55%的股份,中海气电占45%的股份。合同签署之后,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在中国的首家液化天然气客户。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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