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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力推民资成风险投资主体 给予税收优惠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30日 10:46
    国家发改委官员29日在合肥举行的中国中部科技创新与风险投资高层论坛上透露,从下月起,中央有关部门将相继出台系列配套政策进一步推动民间资本成为风险创业投资主体,以改变中国目前风险投资“外热内冷”的局面。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处长刘健钧介绍说,2005年11月,国家十部委联合出台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得到了市场积极响应。为了使这个办法更具有现实的操作性,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将陆续出台6个方面的配套政策。

    刘键钧说,借鉴英、美等国的成功做法,中国将为风险创业投资企业制定一个比较适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一定比例抵扣应纳所得税。这项政策的具体方案国家发改委已与财政部、国家税务局联合制定完成,可望于下月正式出台。

    刘键钧还表示,风险创业投资是一种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高风险投资行为,仅仅依靠市场去配置风险创业资本是远远不够的。以上6个方面的配套政策将做到成熟一个出台一个。

    分析人士指出,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对于最近几年一直低迷的本土风险投资业来说,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必将对本土风险投资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进而推动中国自主创新型经济的发展。

    同时参与此次中国中部科技创新与风险投资高层论坛的香港理工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院长陈工孟介绍,数据显示,仅仅今年上半年就有几十家境外风险投资基金专门投资中国,资金的总量达到几十亿美元。而与此相对的是,国内风险投资机构由2000年超过400多家,下降到现在的不足100家,其中还有一些挂着风险投资的招牌,实际上却在做房地产、炒股票。

    陈工孟说,造成中国风险投资业“外热内冷”局面的根本原因就是体制不顺。中国目前的风险机构95%以上都是国营的,具备了所有国有企业的通病,没有一套与市场接轨的科学激励机制、用人机制、监督机制。因此,吸引民间资本成为风险创业投资的主体显得尤为重要。

    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的工作已经走到了前面。北京市政府设立了2亿元的风险补偿基金,对于市政府规定的高风险项目,如果投资出现了亏损,政府根据清算情况,可以补偿实际亏损额的50%。山西省政府也已经在筹集设立包括投资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在内共6亿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蔡敏杨玉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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