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4日,“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团体成员孙先生以中搜公司推出的“1Gphone”软件安装后无法卸载干净为由,将北京中搜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以下简称中搜公司),要求中搜公司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94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0月2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此案也成为首例开庭审理的“流氓软件”侵权案件。
2006年8月,孙先生从网上免费下载了中搜公司的“1Gphone”软件,但事后却发现该软件无法通过正常的方式卸载干净,其残留部分始终随电脑启动自动运行,占用电脑中CPU及内存资源,导致电脑运行速度下降、影响使用。为此,孙先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中搜公司当庭口头赔礼道歉、在原告使用被告相关软件时停止对自己电脑的非法侵害以及赔偿经济损失94元和证据保全公证费1000元。
中搜公司辩称,“1Gphone”软件作为免费软件,已通过文字等方式告知了网民其产品的性能、说明,其质量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符合行业惯例。网民完全可以自愿决定是否使用该软件,并在安装后,可以按照说明书的操作规程自由卸载软件,并完全卸载干净。
原告一方在庭审中临时提出要增加诉讼请求,法庭将择日再审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