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南京白云亭蔬菜批发市场里的经营户在搬运蔬菜。肖恩摄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伪造有机、绿色等食品认证的企业、个人,除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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