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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禁"霸王合同" 居民用电合同明年将出炉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0月28日 09:40
张艳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27日在全国供电服务情况督察报告发布会上透露,为防止电力公司在为用户服务时签订“霸王合同”,电监会正组织编写城乡用电合同,其中居民用电合同初稿已出炉,最晚于明年底前出台。

    据悉,今年5月以来,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全国360家供电企业的供电服务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一些供电企业“搭车收费”问题严重。其中,个别供电企业在收缴电费时开展代收保险费业务,将供电公司应承担的、由于电力系统故障给用户造成的损失,通过保险的形式转嫁到用户身上,每月向每户居民收费0.3元。此外,供电企业操纵用户用电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对设备供应商收取管理费等问题也相当突出。

    谭荣尧表示,针对上述问题,电监会向电网企业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他同时透露,电监会正在拟定城乡用电合同,尤其是居民用电合同,以打破用电“霸王合同”现状。目前,居民用电时无法选择供电企业,也无法选择使用“先用电、后付费”的电表或是“先付费、后用电”的电卡。长期以来,预付费方式的电卡备受指责,因为这让用户多支付了利息费用。据悉,新合同将秉承两个原则,一是将供电企业和用电单位(包括居民和企事业单位)放在平等的地位上;二是设立市场化的电价机制,将供需关系反映在电价上。

    此外,电监委还将起草《供电企业监管办法》,规范供电企业的行为,并将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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